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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學校教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袁祖望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高等學校教師係指在高校具有正式職稱,從事教學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包括教育行政人員以及研究、實驗、技術、會計、醫療、出版、檔案、資料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教師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教師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教師。限於資料及為保持統計指標的一致,本辭目特指普通高等學校教師。
  一九六一年以前,大陸地區高校教師的數量增長迅速,從一九四九年的一萬六千零五十九人增至一九六二年的十五萬八千七百三十六人,增長近十倍。一九六二年後稍降。文化大革命期間,高校教師遭受摧殘,部分被下放到農村、工廠或「五.七幹校」勞動改造,教師人數銳減。一九七七年,普通高校教授、副教授人數比一九六五年減少百分之二六.二三,講師人數減少百分之六.三六。一九七七年後,教師人數逐漸增加,一九九二年達三十八萬七千六百人。
  當前大陸地區普通高校教師的職稱分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教員五級。其結構與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如下表所示。
  
  為改善教師結構,大陸當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高級職稱的名額。如教授所占比例由一九七七年的百分之一.二增加至一九九二年的百分之四.七九,副教授所占比例由一九七七年的百分之一.九增加到一九九二年的百分之二二.○七;而與此同時,助教和教員的比例則分別由百分之五九.七降至百分之二六.七五,由百分之二二.四降至百分之五.七九。其次,破除論資排輩,拔擢中青年教師。如一九九一到一九九二年,三十歲以下的教授由二名增至十九名,三十一至四十歲的教授由四十七名增至一百三十一名,四十歲以下的教授占總數由千分之三提高到千分之八。第三,採取各種措施提高教師學術水準,如鼓勵教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舉辦教師進修班、研討班(包括助教進修班),規定高等學校接受國內訪問學者,以培養學術骨幹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學校教師(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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