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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吏為師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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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張鍠焜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以吏為師」是指在國家政治與教育合一的情況下,以官吏為教師,以法令規章為教育內容的教育制度。在春秋時代以前,制度規章、史料文獻及其他學術資料均收藏於官府中,天子、諸侯或其他貴族屬下並有專職人員保管和研究這些資料,而此等專職官員也兼任教導貴族子弟有關制度規章和禮儀,以備未來襲爵治國,所以當時政治與教育是合一的。 到了春秋時代,封建制度逐漸解體,越來越多貴族屬下的文化官員失去官職,流落民間。他們的專長在於禮樂文藝、典章制度,便以傳授這些知能來維持生活,於是學術和文化開始流傳於平民階層,逐漸造成春秋戰國時代平民學術蓬勃發展,而有百家爭鳴的盛況。 戰國末期,開始有人厭倦於學術紛擾的狀況,而主張應統一學術,重整政治秩序。特此主張最力者為法家韓非,他認為學術與文化活動應納於政治管制之下,教育應該回復到春秋以前「官師合一」的制度。他主張國家除法規制度的相關文書外,不應當有其他書籍,也不需要古聖先哲的學說教誨,仍以官吏為師。到了秦代,李斯藉焚書坑儒舉措,厲行他的主張,明令禁止私家講學,不許民間私藏醫藥、卜筮、種樹以外的書籍,只允許朝廷的博士官從事學術和教育活動,以及士吏以法規傳授學徒。如此一來,教育便從私家講學又回復到如以往的「學在王宮」了。不過,這種措施畢竟違逆時代的潮流,到了秦代覆亡,學術與教育便又逐步在民間復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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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以吏為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