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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遺傳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eritability of Personality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格遺傳是爭論已久的問題。中國和西洋早期都相信人格特質可以遺傳。中國有龍生龍,鳳生鳳的俗語;西方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的[理想國]中也說過:上帝造人時放入不同的金屬:把黃金置入帝王中,白銀置入官員中,鋼鐵置入工匠中。多數兒童都像父母,不過金質父母也會偶然生出銀質子女,銀質父母也會生出金質子女。大體上,一種父母總會生出同質的下一代。至十八、十九世紀,西方仍然相信人格的差別來自先天遺傳。
  二十世紀初遺傳和環境兩派主張爭論不休。高爾頓(F. Galton, 1822~1911)在十九世紀末研究天才遺傳之後,繼而從事差異心理學的研究,認為同卵雙生子遺傳相同,若有差異,應是環境影響所致。至異卵雙生子的差別,則遺傳與環境都有影響。
  一九六○年代高特曼(I Gottesman)研究遺傳性的社會內向型人格在男性中相當顯著。司卡(S. Scarr)於一九六九年發現社會內外向型人格在雙生女中是由基因所決定。並認為社會內外向型人格在幼兒出生後第一年即可看出,且此後的表現相當穩定,可見是由遺傳而得。此後高特曼等又發現遺傳的人格特質自青年期以至成年,表現的相當穩定,即未受環境影響而有顯著改變。至於成年以後,隨著年齡增加,某些人格特質可能出現改變的跡象,但推論為改變是由於基因功能的發生性變化,因環境影響而出現的。至一九九○年代,從事人格遺傳之可能的研究者多在社會內外向人格方面,公認遺傳對此項人格特質有其決定力,至於與遺傳不一致的現象,可能係生物化學的誤差所致。
  俄國發生學家督詹斯吉(T. Dobzhansky)以為人格的形成,含有兩種因素,其一為發生的固定性,另一為顯性的可塑性。人類進化的主要特徵,在於人格特質中有一種控制的可塑性,使人可由教育而開創了社會與文化。如果能繼續發展,人格特質可從顯性方面觀察。實際上每個人的人格發展都有其獨特處,人格特質的差異即反映於環境中。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格遺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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