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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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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ó shǐ guǎn |
解釋:
纂修國史的機關。掌理纂修國史及典藏國家重要史料文獻,隸屬於總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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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國史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振鵠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掌理纂修國史事宜。該館於民國35年(1946)11月23日創設於南京,38年隨政府遷臺,該館業務一度由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代行,45年5月l0日國史館組織條例經立法院通過修正,始正式在臺復館。該館歷任館長為張繼、戴傳賢、居正、羅家倫、黃季陸、朱匯森,現(1993)任館長為瞿紹華。 依照國史館組織條例,該館組織置館長、副館長綜理館稱,下置纂修、協修及助修負責編纂等事宜,編制員額共174人。其業務單位設有史料、徵校及總務3處。史料處分圖書、檔案2科,辦理圖書檔案之整理保管;徵校處分:時政、實錄、徵集、校對9科,辦理相關事宜;總務處分文牘庶務2科,辦理文書、庶務及流通事宜。該館為審查史料,設有史料審查委員會由館長指定纂修協修若干人,並聘館外專家組織之。 該館為纂修國史,規定凡有關史料文件,各機關應抄送國史館或移送參用。國史館可向各機關徵集或調閱有關資料,各機關不得拒絕。該館現保存之國家重要檔案包括:國民政府檔案、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檔案、行政院檔案、資源委員會檔案、賠償委員會檔案、農業復興委員會檔案、內政部檔案、外交部檔案、財政部檔案、教育部檔案、交通部檔案、司法行政部檔案、考選部檔案、考試院及臺灣省政府各歷處會檔案、抗戰史料、閻錫山檔案等25種。此外,該館藏書100,000餘冊,包括民元以來各級政府公報、省市通志、法律規章、個人傳狀、碑誌、行誼、年譜、宗族譜、紀念集等,設有專室對外開放服務。 該館在臺復館之初,由於所有檔案文獻未及運臺,故一切史料均重新蒐集,各項纂修工作亦逐漸推展。目前修纂部門訂有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志書、傳記、專書編輯、整修定本清史、館刊編印、史料蒐集與評述等7項工作計畫。在服務上,該館檔案繁多,史料逐年增加,自75年起規畫自動化作業,以利檢調資料。 該館現位於臺北縣新店市北宜路,環境幽靜,為一理想之文獻典藏環境,全館除工作場所外,於76年完成檔案大樓之多層建築,庋存各種檔案7,500,000餘件,可謂國內檔案存藏之一重要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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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史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