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幘 - 教育百科
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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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首 巾
- 部首外筆畫 11畫
- 總筆畫 14畫
- 漢語拼音 zé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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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é |
解釋:
[名] 古代用來包裹頭髮的布巾。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甄沖》:「既去,便見兩岸有人著幘捉馬鞭,羅列相隨,行從甚多。」《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占花魁》:「秦重洗了臉,因夜來未曾脫幘,不用梳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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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sê |
作者: | 劉鳳學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蹈服飾名。包頭用的巾。初為古代平民覆髻之巾;用以覆蓋額頭,不使頭髮下垂。至漢朝(西元前206∼西元220)文帝(西元前180∼西元前157)時,將額頭提高作山形,加幘屋(以巾作房屋狀),並加長耳或短耳,與帽相似。至西漢末年,上下通行,尊卑貴賤皆服。文者長耳,稱謂「介幘」,武者短耳,謂之「平上幘」。官職為尚書令、僕射之幘,稱之為「尚書幘」。未冠童子幘,無屋,施假髮髻者,表示尚未成人。漢朝的幘,是以顏色區分其用途。例如耕者用青幘,官吏春服用青幘,武吏用紅幘亦示威勇。唐(西元618∼西元907)十部樂之「安國樂」、「康國樂」、「疏勒樂」等之樂舞人員之服飾亦有用幘者。宋朝(西元960∼1279)之《武舞》舞者用「平巾幘」。現多用於舞劇,統稱巾或頭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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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後漢書.輿服制》、《隋書.卷十一》、《宋史.樂二》、《古今圖書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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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古代用以包裹頭髮之布巾。《說文解字.巾部》:「幘,髮有巾曰幘。」清.段玉裁.注:「《方言》曰:『覆髻謂之幘巾。』」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甄沖》:「既去,便見兩岸有人著幘捉馬鞭,羅列相隨,行從甚多。」《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佔花魁》:「秦重洗了臉,因夜來未曾脫幘,不用梳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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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ㄗㄜˊ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幘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