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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分類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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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aconian Classification |
作者: | 陳敏珍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培根分類法(Baconian Classification)是英國哲學家培根(Francis Bacon)於1605年在他的〔學習的進展〕(Advancement of Learning)一書中提出的知識體系。此分類系統係根基於3個基本能力,即記憶(Memory)、想像(Imagination)、推理(Reason),將知識分為歷史(History)、詩(Poetry)及哲學(Philosophy)3大類。而每一類目可以再細分,直到該時代的所有知識均涵蓋在內。例如,歷史代表記憶的機能,可細分為自然史、文明史;詩代表想像的機能,可細分為故事詩、戲劇詩、寓言詩;哲學代表推理的機能,可細分為神學、自然哲學、人類哲學等類目。其分類架構清晰而明確。 培根分類法較其他的知識分類法或思考的哲學體系,對圖書分類法之影響更為深遠。美國第3任總統,且為分類學家之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曾採用培根系統的知識綱要,以組織其圖書館的藏書,並運用於維吉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Virginia)、威廉與瑪麗學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迪艾倫伯特(Le Rond d'Alembert)使用培根的分類系統來編輯著名的〔法國啟蒙百科全書〕(Encycloped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e des Sciences des Arts et des Metiers)。而培根-迪艾倫伯特系統於1789年又被應用於〔費城班傑明佛蘭克林圖書館公司目錄〕(Catalogue of Benjamin Franklin's Library Company of Philadelphia)及1812年之〔美國國會圖書館目錄〕(Catalogue of Library of Congress)。 其他遵循培根分類系統者包括: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圖書館員哈瑞斯(ThaddeusMason Harris)、南卡羅來納學院(College of South Caronlina)與聖路易士馬肯泰爾圖書館(St. Louis Mercantile Library)館員詹森(Edward William Johnson)以及詹森的繼承者威廉哈瑞斯(William Torrey Harris)。哈瑞斯是一位黑格爾學派(Hegelian)哲學家,他於1870年提出一套普通分類法。他將培根的大類予以倒轉,改為哲學、詩、歷史排序,同時更改3大類目名稱為科學、藝術與歷史。其中科學包括哲學、宗教、社會與政治、自然科學與實用技藝;藝術包括純藝術、詩、小說、文學雜論;歷史包括地理與旅遊、文明史、傳記。1876年杜威(Melvil Dewey)編訂之十進分類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再依據哈瑞斯的分類法予以修正、擴充、將類目分為總類、哲學、宗教、社會科學、語言、自然科學、應用科學、藝術、大學及史地10大類。從這些分類法的架構脈絡中,即可清楚看出其皆源自培根的知識分類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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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培根分類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