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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國家兒童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National Children's Bureau (U.K.)
作者: 鄧慧慧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國國家兒童局於一九六三年向英國政府以慈善事業登記註冊。該局座落於倫敦(London)渥克雷街八號(8 Wakley Street EC1V 70E)。
  該局成立的宗旨,為確立並提升所有年輕人與孩童們的福利,並促進他們在多元及多民族文化社會中的發展。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三年度報告書中再度申明該局的八大信念與八項原則及認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立場,認為兒童包括十八歲以下青年。信念與原則都是引導並支持該局對英國境內兒童的方式與該局的一切工作。其內容如下:
  1.八大信念:(1)兒童擁有其獨特性之一切權利;(2)無論兒童的能力、膚色、種族、性別、宗教、社會階級及性別傾向為何,他們的價值是相同的;(3)兒童是所有家庭、父母及社會的責任;(4)社會有責任提升兒童的福祉與發展,並保護兒童免於受到生理或情緒的傷害、剝奪與損失;(5)社會應保障兒童潛力完全發揮;(6)兒童應有機會、權利及資訊使他們在社會占有更重要的參與地位;(7)應鼓勵兒童接受自我因成熟或其他成長所帶來的責任;(8)社會應能體認並確實完全接受兒童的觀點與認知。
  2.八項原則:(1)視兒童的需求為方位的,非僅只是教育、健康或社會福利而已;(2)提供諮詢與支援給兒童、父母、家庭、專業人士及有心關懷者;(3)將重心放在兒童利益與需要上,並尋求更有力的策略與實務;(4)獎勵兒童期的豐富與多彩多姿,包括因不同的能力、年齡、膚色、文化、種族及性別所產生的表現;(5)尋求根除對兒童的膚色、種族、性別、健康狀況、家族、宗教、性別傾向、殘障及階級的偏見與歧視;(6)承諾專心致力於傾聽與回應兒童的觀點;(7)透過研究或任何方法,確立並提升兒童在任何處境下,不論其是否與家庭同住的最佳狀況;(8)促成所有為了兒童或從事兒童工作者的一切合作、協力與有效率的聯繫。
  英國國家兒童局秉持上述為兒童服務的信念與原則在局內設有十一個單位:即執行長辦公室(Director's Office)、策略部(Policy)、資訊與公共事務部(Information and Public Affairs)、財務與行政部(Finance and Administration)、研究與發展部(Research and Development)、幼兒部(Early Childhood Unit)、兒童虐待問題訓練部(Child Abuse Training Unit)、歐洲兒童中心(European Children's Centre)、殘障兒童評議會(Council for Disabled Children)、公關部(Associates)、榮譽法律顧問(Honorary Legal Advisor)。
  英國國家兒童局的財源,約有百分之三十以上來自政府委託的研究經費,另外有機構的研究計畫參與經費、出版品收入、私人捐助、會員費等,得之於政府健康部(Department of Health)的僅占百分之八‧八左右。但該局對英國境內兒童問題之專精、深入及關注,終使該局立於兒童服務的領導地位,對社會、家庭、兒童本身以至政府相關性政策的制定,有決定性影響力。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英國國家兒童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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