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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實習指導教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漢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生產實習指導教師為大陸地區技工學校指導學生進行生產實習的教師。其主要職責是:(1)做好學生生產實習的準備工作,檢查生產實習場所的安全措施,按時完成生產實習計畫規定的教學任務。(2)結合完成一定的生產任務,組織、指導學生進行生產實習,以掌握教學計畫要求學生必須具備的生產技能,並將理論與實際結合。(3)在教學、生產過程中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
  生產實習教師的任職條件與理論課教師有別,更強調實踐經驗,要求他們必須具備中、高級技工的操作技能和組織生產的經驗,同時亦須通曉有關理論。一九八六年十一月由勞動人事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頒發的〔技工學校工作條例〕規定:「生產實習課指導教師要努力達到能教本工種(專業)的工藝理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應掌握一定的實際操作技能。應支持相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和學術討論活動。」
  二九五○年至一九六○年代,生產實習指導教師主要從技工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中選擇優秀者,留校或送工廠,在實際工作中有系統地培養,方可通過高級技工學校及培訓中心進行培養。一九七○年代末葉後,國家勞動總局分別在吉林、天津等地創辦技工師範學院,其任務是為全國技工學校培養具有大學專科或本科學歷的新師資。與此同時,許多地區,如浙江、黑龍江、北京等省、市,亦建立了為本地區培養、輪訓技工學校教師的場所。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日,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轉發勞動人事部〔技工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對技工學校教師職務名稱規定如下:(1)技工學校文化、技術理論課教師職務名稱定為: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教員。(2)技工學校生產實習課教師職務名稱定為:高級實習指導教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生產實習指導教師(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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