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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教育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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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áo gōng jiào yù |
解釋:
為增進勞工生活知識、發揮敬業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培養工會幹部等所實施的教育。範圍包括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工會教育四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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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勞工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bor Education |
作者: | 康自立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勞工教育係由學校或工會為其會員所提供的若干教學課程,通常包括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及工會教育等領域,以增進勞工生活知識,發揮敬業精神,並提高工作效能的一種成人教育措施。 工業革命以後,工廠制度與都市的形成,英國牛津大學魯斯京學院(Ruskin College of Oxford)的一些學者深感工人生活的困苦,缺乏教育機會,無法適應都市生活與提高其生活素質,遂為工廠工人提供教育機會,教導若干文雅知識。後來演變成工會對其會員之一種教育服務,期以提高勞工的生活及社會地位,並吸引勞工參與工會組織。 我國政府遷臺以後,開始重視勞工教育,並於民國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核定公布〔勞工教育實施辦法〕,經多次修正,並規範勞工教育的實施,以知能教育、公民教育、生活教育及工會教育四大領域為勞工教育之課程內容。「知能教育」並不包括與工作直接相關的職業訓練,而是包括語文教育、一般生活常識及副業教育等。「公民教育」則包括法律常識、國際現勢、三民主義、會議規範、民族精神教育、地方自治法規等。「生活教育」包括國民生活禮儀、團體康樂活動、人際關係、心理及生理衛生、家庭計畫、倫理道德教育等。而「工會教育」則包括勞工政策、勞工立法、工會組織、勞資關係、團體協約、職工福利、勞工安全衛生、勞工運動等。至於勞工教育實施的時數規定,產業工人每人每年應在八小時以上,而職業工會工人每人每年應在四小時以上。勞工教育經費的來源,依該實施辦法規定,產業工人由事業單位負擔,而職業工會工人由當地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予以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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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勞工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