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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精神教育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mín zú jīng shén jiào yù
解釋:
以培育民族意識,陶鑄民族道德,鍛練民族體魄為目的的教育。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民族精神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程運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族精神教育涉及「民族」、「民族精神」、「教育」三個概念。所謂「民族」,國父 孫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第一講中,說明民族係由天然力造成的;而天然力,則包括血統、生活、語言文字、宗教和風俗習慣等。簡言之,即包含血緣和文化兩主要因素。種族強調血緣,民族強調文化,因此同一種族,可因歷史的發展、文化的分歧,分成幾個民族或國家,如法、義、西、葡原均為拉丁民族。又同一民族或國家,也可因天然力豐厚、文化優越,吸引外來種族融合成新民族、新國家,如美國。由此可知,民族代表人群共同生活的大團體,是歷史演進的結果,並以文化為重心。
  關於「民族精神」,孫中山與蔣中正都曾強調民族精神的重要性。孫氏所該的民族精神,主要在指民族意識和民族文化;有民族意識,才能了解當前處境,加強團結,努力恢復民族地位,而民族文化則為民族精神的基礎與具體表現。蔣氏特別強調民族德性教育,認為民族精神是民族固有道德與精神的結晶。具體言之,民族精神就是民族繁衍成長、充實壯大的精神能力,是一個民族由其獨具血統與文化孕育而成的心理特質,包合知、情、意三種要素。如的要素產生民族意識、民族思想、民族理想;情的要素產生民族情感、民族自尊;意的要素產生民族道德、民族自信。三要素綜合,則產生民族習性、民族文化。
  綜上所述,民族精神的特質,可分為三方面。一是民族立國的精神:如蔣氏說:「凡是一個民族能夠立在世界上到幾千年不被滅亡,那個民族一定有其立國的精神所在 ,就是所謂『國魂』。」又說:「國魂就是民族的精神。」二是民族特質的表徵:任何民族,由於其歷史的發展,必具有獨特的民族特質,如道德、哲學、體魄、文化等特性,把這些特性融入國民的思想、言行、品性、生活之中,便是這個民族的民族精神。三是民族生存的要素:孫氏指出:「中國退化到現在地位的原因,是由於喪失了民族的精神。」「中國有亡國滅種之憂,我們要挽救這種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義,用民族精神來救國。」民族精神是國家圖富強、民族圖生存的主力。費希特(J.G. Fichte)之復興德意志,格隆維治之復興丹麥,都是以教育來培養並發揚民族精神,而達到復興民族的目的。
  至於民族精神教育,具體而言,就是藉著各種教育活動,有形無形、直接間接來培養民族特性,亦即藉由教育力量以滋長民族精神。故民族精神教育的涵義,就是要恢復民族的自信心、自治力、創造力,發揚固有道德、文化與知能,其目的在以無比的精神道德力量,以求民族的生存與國家的獨立。而民族精神教育的實施,則須透過史地文藝教材,激發民族意識;透過公民道德、生活倫理教材,陶冶民族道德;透過體勞衛生教材,鍛練民族體魄;透過學術技藝教材,闡揚民族文化。多管齊下,兼籌並顧,始可克奏膚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民族精神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