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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實驗室實習方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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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boratory Practice Technique (Civil Education)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公民實驗室實習方法」是公民教育方法之一;使用此種方法實施公民教學,旨在幫助學生應用教材知識於公共政策制定,使政策與自由的基本概念產生關聯,以及使用民主的方法達成公共決策。實驗室實習的理念事實上就是「經驗單元」的型式,此法於一九五八年,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組成的[公民教育方案](Citizenship Education Project,簡稱CEP)所提出;乃由為公民教育所設計的「經驗單元」改編與改良而成。 使用此種方法,教師使用學校、社區、省(州)、國家、世界等當做實施公民教育的實驗室,配合或透過公共決策機構實施,如選舉、政府機構、法院、各種理事會或董事會、委員會、公共機構及志願群體。 [公民教育方案](CEP)提議:學生在公民教育的實驗室實習方法中可以做各種不同的事情。雖然實驗室實習方法強調透過經驗而學習,但是事實上,包含所有教學與學習的過程;通常它包含研究、分析、觀察、傾聽、組織、概述,用以刺激學生批判思考,並且使學生參與問題解決,鼓勵主動創制。在實施此方法時,更強調群體努力的成就。 實驗室實習的方法唯一的特徵,是強調經驗或參與;學生應用他們的知識於其實的當前情境,因此使得此種方法對公民教學特別有價值,因為公民技術的發展時常是公民教育所忽視的領域,公民技術與其他各種不同的技術一樣,需要不斷地實習。 實驗室實習的成就之一就是技術,但也能增加公民知識,改進公民態度,更能提升學習興趣或動機;具有下列特徵: 1.實施實驗室實習要求學生獲得有關其所處理的問題或課題的充分知識。2.實施實驗室實習使學生參與並採行適當的負責任的行動,以改進、改變、服務或結構性的影響某些公共事務。3.實施實驗室實習適當地處理真實的情境,此種情境不同於想像的或虛構的情境,要使學生考慮此種真實情境對他們的意義。4.所有學生們所做的事情,包括手段和目的,必須說明與其民主標準價值的一致性。5.學生們的活動必須是公民原則教學主要目標之一,其目標能被教師與學生二者清晰地認明與支配,這些活動目標與地方教育政策一致。教師計畫實施實驗室實習方法時,必須考慮下列數項: 1.選擇可能的實驗室實習理念:如公眾意見、選舉、立法、公共衛生、安全、交通、國際關係等。2.探討行動的可能性:如與學校或社區群體合作,告知社會人士學校或社區問題,對現在討論的問題採取負責任的看法,幫助決定學校事務。3.檢驗其真實性:如情境或問題的其實性;學生所採行動的其實性。4.詳述實習的目標:包括技術、態度和知識。5.限定行動的範圍:計畫實習的範圍如市議會,分析完成實習的目標需要採取的活動,要求學生採取各種不同的方法,決定進度,並把握進度。6.邀請有關人士參與實習:如學校行政人員、督學、校長、其他教師、高年級學生及社會人士。7.列舉可能的第一手資訊來源:獲取第一手資料的方式有(1)會見有關人士;(2)透過調查或測驗;(3)訪問與實地勘查;(4)藉影片、電視、廣播、講演等方式觀察與聽取;(5)閱讀地方報紙、特殊記錄及文獻。8.選擇教材:從教科書、參考書、專業性小冊子、期刊、視聽媒體資料等選取教材。9.評鑑學習:使用標準化測驗、討論、觀察等方法評鑑實習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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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民實驗室實習方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