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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民族班(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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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田蜀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專院校民族班是指大陸地區為發展少數民族高等教育在重點大學所設的民族班。中共教育部於一九八○年六月發布[關於一九八○年在部分重點高等學校試辦少數民族班的通知],決定從一九八○年開始,有計畫有重點地在全國重點高等院校舉辦民族班。首先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大連工學院、陝西師範大學等五所院校試辦,共招收學生一百五十人。北京大學民族班為本科,其餘為預科,主要補習高中課程,特別是數理化,並提高漢語文能力。學員從參加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預科班招生分數線,以降低總分三十分為限。經過一至二年的補習,合格者直接升入本校本科有關專業學習。畢業後一般回原省、地工作。一九八一年增加中山大學、華中師範學院試辦民族班,招收少數民族學員二百五十人。一九八四年三月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和進一步辦好高等院校少數民族班的意見],肯定舉辦民族班的作用,決定高等院校民族班分預科、專科、本科三種。預科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少數民族學生的特點,採取特殊措施,著重提高文化基礎知識,加強基本技能訓練,使學生在德育、智育、體育都得到進一步發展和提高,為升入高等院校本、專科學習打下基礎。學習時間分為一年、二年兩種。本科、專科的任務是根據專業培養的目標和要求,培養少數民族各類專業建設人才,學制與本校同專業一致。從一九八四年起,民族班招生逐步面向農村、山區、牧區和邊遠地區,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分配。試行在文科、師範、農機、醫學等專業招生名額中畫出部分名額,招收其有二至三年以上實踐經驗的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的優秀少數民族青年入學,畢業後仍回原地區工作。高等院校逐步設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協調、管理民族班的工作,以加強民族團結,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滿足少數民族學生生活上的特殊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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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專院校民族班(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