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合媒體 - 教育百科
混 | |
合 | |
媒 | |
體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ixed Media |
作者: | 李小華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藝文科技術語。混合媒體是二十世紀的一種表演觀念,這種表演是把很多不同的藝術表現形式聯合起來,放在同一表演場所中一齊表現。例如現場的音樂演出(其中包括科技的音效功能),配合舞蹈或戲劇表演,再加上影片、電視、錄音、幻燈或雷射等視覺藝術。通常這種混合媒體的演出多愛採用機運音樂(Aleatory Music)的創作觀念,同時也鼓勵觀眾參與。混合媒體又稱多媒體藝術(Multi Media)這種劇場的表演觀念可以說是傳統歌劇表演觀念之擴張,因為傳統的歌劇表演觀念是以結合音樂、台詞、演技和舞蹈。後來華格納(R. Wagner, 1813-1883)又把它再擴展為綜合藝術(Gesamtunstwerk)的表演形態,直到二十世紀初期,狄亞格列夫(S. Diaghilev, 1872-1929)的「俄國芭蕾舞團」與俄國和西方的音樂家、劇作家、畫家合作,再把華格納的劇場觀念發展至實驗性表演形式,例如由馬辛(Massine, 1895-1979)編舞、薩悌(E. Satie, 1866-1925)作曲和畢卡索(P. Piccasso, 1881-1973)設計的《遊行》(Parade)。雖然如此,今日的混合媒體演出又和傳統的觀念有所不同,在1950年間,美國音樂家凱基(John Cage, 1912-1992)和舞蹈家肯寧漢(M. Cunningham, 1919-)合作,他們應用機率法來作曲、編舞,同時強調音樂和舞蹈可以同時獨立存在,演出不需要用故事情節來引導觀眾。因此觀眾的觀賞也以完全自主,同時舞台和服裝的設計也可看成為一個個別的藝術表現體,這種個別獨立又同時存在的演出方法,完全打破了傳統的演出觀念,同時也影響到二十世紀的表現劇場及其美學觀念。因此混合媒體成為本世紀表演藝術的特色之一。 |
|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A. Robertson &D. Hutere《The Dance Handbook》1988.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混合媒體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