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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教學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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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ppreciative Teaching |
作者: | 郭玉霞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欣賞教學法」是情意領域的重要教學法之一,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教導學生對於自然、人生、藝術等方面認知,並了解其評價的標準;進而發揮想像力,使其身歷其境,激發其深摯的感情,以建立自己在這些方面的理想或陶融自己的心性。 欣賞教學法的目的有三: 1.發展審美的知識與能力:對於美的喜好與欣賞是人的天性之一,但是審美的知識與能力則有賴教師透過教學來教導與培養。學生具備審美的知能之後,他們可以在生活中發現、欣賞美的事物,提高生活的品味。 2.陶冶學生的心性:欣賞偉大的音樂、藝術作品,可使人產生移情作用,淨化心靈;欣賞大自然的美,可使人濾清心中的雜念,回歸純真。陶融在美好的事物中以陶冶心性。 3.培養優良的德性:除了藝術與自然之外,教師還可以教導學生對於人生的欣賞,例如發明家的一生事蹟或古今名人的嘉言懿行。透過這些欣賞可建立學生未來的人生理想,讓他們了解人生的意義,進而培養優良的德性。 為達到上述三項目的,教師可以安排下列的教學過程: 1.引起學生欣賞的興趣:欣賞是種情感的反應,因此實施欣賞教學之前,應先引起學生欣賞的心向。介紹作品產生的背景,作者的生平或作品中與學生經驗有關的故事,都可以引起學生產生欣賞的心向。 2.講解說明並指導方法:欣賞必須以了解為基礎,因此教師須先講解說明欣賞作品或人物的背景與意境,而後就欣賞的內容、特色、與技巧等方面作指導,以培養其欣賞的知能及進一步評價的標準。 3.指導學生身體力行:在欣賞教學法實施之後,最重要的是讓學生將欣賞帶到生活中,並實踐其理想,因此教師仍應有後續之活動安排,讓學生有機會身體力行。 在實施欣賞教學法時,教師必須注意下列原則: 1.欣賞的教材必須符合學生的程度:學生的年齡、認知能力與經驗都是教師應事先考慮的項目。 2.提供學生必要的知識:對作品或人物的了解是欣賞的基礎,了解愈深入,欣賞所需的情感反應才可能產生。 3.避免作分析:欣賞是種感性的活動,分析則是理性的歷程,將美感的事物作理性的分析,往往會破壞了欣賞的情緒,使學生無法產生情感的反應。 4.與其他教學活動配合:欣賞教學法通常配合語文、社會、美術、音樂等科目的教學活動進行,由此才能發揮知、情、意兼備的教育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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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欣賞教學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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