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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教育目的論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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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Virtus, As Aims of Education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性教育目的論盛行於古希臘的時期,並一直在西方的教育史上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在古希臘詭辯學者的眼光中,德性是與行動結合在一起的;只有做出德性的行為,德性才能發展,德性不是理性或智慧運用下的結果。希臘哲人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則強調德性的獲致,不僅是要行其善,更要知其善後才能行其善,否則不知善,如何去行其善呢?因而他提出「知識即德性」(Knowledge is virtue)的說法。希臘時期人們是以智慧、節制、勇敢、堅忍為一位善良人所應該具備的美德;除此以外,柏拉圖(Plato, 427~347 B.C.)尚重視正義的德性。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則提出本性、習性及理性是人能夠成為一位善人、一位德性的人的三個基本要素。基督教文化重視的則是虔誠、博愛、慈悲、憐憫、寬恕諸美德。中世紀修道院在教育實施上強調的是服從、貧窮、虔敬、勤勞的美德。教育實施上以善為目的的理想歷久不衰,說明了教育目的常常受到一個社會倫理價值的制約。以一九五○年代的蘇聯少年先鋒隊隊員所需要的德性為例,一位良好的先鋒隊隊員,必須具備友情、勤奮、禮貌、助人、勇敢、真誠、服務等德性。是故任何社會的教育實施,不論是培養善良的公民或一位善人時,德性的要求便蘊含於各類相關的教育目的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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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性教育目的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