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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眼協調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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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ye-Hand Coordination |
作者: | 范瓊方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個體行為的發展乃是連續的、不斷分化統整、循序漸近的組織歷程,大致而言,嬰幼兒手眼協調的發展約有如下特色: 1.嬰兒出生時瞳孔沒有顯著的反射作用,十五天後雙眼開始有了調和作用,也能追尋光線的移動。一個月之前,眼睛能注視一個物體。2.大約三個月後,眼肌比較能夠互相協調而看清事物和追隨成人的活動而移動。由於經常用到手,所以也逐漸發生手眼協調的活動。3.三至六個月嬰兒能逐漸控制頸部和手臂的肌肉,故常常有仰頸或伸手抓取物品的傾向,眼睛能較長久地注視,所以手眼協調的動作日益熟練進步。4.嬰兒七至九個月能控制軀幹和手部肌肉,開始用手掌抓取或握著物品。這階段由於喜愛指東西或探索洞穴,所以食指開始能夠單獨活動。5.一周歲,幼兒能專用大姆指和食指來夾取東西;二歲左右開始能正確比較物體的長短;四歲能正確判斷長短。由於手指肌肉是屬於小肌肉,而且細小肌肉發展速度很慢,所以無名指和小指是最後發展使用者。6.五歲後,一般手指動作才能漸至成熟,但是要正確的使用手眼協調動作十分困難。大概到了六歲以後,才可以用手做較精細的工作。幼兒期是人肌肉發展的階段,不宜學寫字或其他精細的操作,重視大肌肉活動發展,才能促進小肌肉獲得充分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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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手眼協調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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