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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教學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aching Method of Physical Education
作者: 張宏亮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體育教學是一種以大肌肉活動的方式,透過各種運動達到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培養運動習慣的過程。在結構上是由教師、學生、教材(各種運動)、場地設備、教學方法等要素所構成。
  欲達到教學目標,體育教學法占相當重要的角色,有關體育教學法的論著頗多,較重要的有:
  1.整體法與分段法:整體法是將全部動作從頭至尾一次教完,讓學習者反覆練習的方法,例如游泳教學,一開始教師即將划手、打水、換氣等全部動作講解一遍,然後讓學生反覆練習,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學生較易掌握整個動作過程;缺點是有些較複雜的動作,學習者不易了解各部分的動作要領,一旦養成不良的習慣就不易改正。
  分段法是把欲教的動作分成若干段,讓學生分段練習,最後再將各段結合起來整體練習,例如排球,先分成高手傳球、低手傳球、發球、扣球動作等,學生學會後再練習全部聯合動作,讓學生分組比賽等。此法的優點是對於複雜的動作,分段學習效果較佳,可解決動作之困難部分;缺點是教學時間長,整個動作分散,學生較易忘掉前面所教的動作,如果各段動作結合不良也會影響到整個動作的正確性。
  2.密集練習與分散練習:密集練習是指練習次數多且集中:中間不休息,從頭至尾反覆練習之意。其優點是容易熟練動作,不易忘記;缺點是因中間未休息,學習者之生理及心理上易產生疲勞、倦怠感。
  分散練習是在練習過程中,中間穿插適度的休息,其優點是因為學生獲得休息放鬆的機會,學習效果較佳;缺點是學習者可能因休息而忘記動作要領,對教學也有不利影響,大部分的研究結果顯示,分散練習的效果比密集練習的效果為佳。
  3.系統法與實驗法:系統法是根據教學課程,重視學問、文化、動作技術等實施有計畫的教學,以教師為中心,其優點是教學較有固定的程序,可以培養組織能力;缺點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不易發揮思考創造能力。
  實驗法是教學時讓學生共同參與,讓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體驗學習的方法,其優點是師生產生互動,可培養學生的自主性,讓學生有參與活動的機會,對活動產生興趣等;缺點是較缺乏規劃及系統。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體育教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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