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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教學活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張宏亮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體育是一種以經過選擇的運動為教材的教育方法,在教學的內容上包括球類、遊戲、跑跳擲項目、游泳、舞蹈、武術等活動,因此,凡是為達到教學的目的,教師所選擇的各種體育活動教材、方法均可稱為體育教學活動。
  欲使學習者達到教學效果,體育教學活動應有適當的選擇,根據江良規博士的看法,體育教學活動必須具有大肌肉活動、自然活動、表達活動、比賽活動、業餘活動及團體活動等六大特點,茲說明如下:
  1.大肌肉活動:大肌肉的主要功能在維持身體之平衡及保持正確的姿勢,執行運動和操作以及保護體內器官,體育之教學活動應能以發展兒童之大肌肉為主,以利兒童之機體的成長與發展。
  2.自然活動:自然活動指人類天生所喜愛的跑、跳、擲等活動。體育教學活動要能配合人類的心理需求,才能成為一種有效促進身心發展的教學。自然活動包括爬行、懸垂、攀登、走、跑、跳、投擲、舞蹈及其他打擊、推、拉、擺動、游泳等,這些動作實乃人類進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適應生活的經驗。目前學校體育課之各種教材,幾乎都是由自然活動所構成的,例如籃球,需要跑、跳、擲、搶、投、閃等動作,符合了人類對自然活動之喜愛的天性,因此能受到廣大民眾的歡迎。
  3.表達活動:心理學家認為人類有自我表達的需求,希望透過自我表現來滿足自我實現的欲望,體育活動提供人人都能參與活動,人人都是主角,讓學生有表現自我的機會。
  4.比賽活動:體育教學活動,如能透過比賽,可培養團隊合作互助及相互競爭的精神,在安排比賽活動時,教師應注意到比賽時讓大家都有機會參與,要安排有益健康的比賽,要強調社會行為的訓練,以達到教育目標。
  5.業餘活動:教學環境與職業環境不同,體育教學活動應屬業餘活動,讓學生自動自發的參與運動,運動是出自興趣,活動本身就是滿足,不受外力的干涉或影響。
  6.團體活動:教育的職責之一是發展學生的社會行為,以使其能適應現代人的生活,體育教學活動應以團體活動為主,使學習者在團體活動中,養成合作、守法、負責等,合乎現代社會行為的理想的個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體育教學活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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