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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的目標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bjective of Physical Education
作者: 侯致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體育是具有社會形態的團體組織,為了增進人體完美之發展,寓教育於身體活動的歷程,體育供給人類全部教育歷程中的一種媒介體。因此,體育就是教育,是教育的一環,且是以大肌肉為活動方式的教育。其設計以場地設備為情境,以有機體的身心成熟為依據,使個體在身體力行中,鍛練完美體格,發展理性行為,充實心智活動,進而擴大經驗範圍,提高適應能力,改變氣質,以繁榮生活,發揚生命意義。
  在我國,體育正式出現在學校教育課程中,始於民國十一年(1922),當時為順應潮流,將「體操」一科改為「體育」。惟當時以身體之訓練、軍國民教育為體育之核心思想。及至政治意識形態漸趨式微、經濟條件獲得改善、民主政治逐步實施以後,體育的目標逐漸以個人身心能力的開發、個人休閒技能之養成與運動習慣之建立為主。
  我國各級學校體育之目標包括如下五點:
  1.鍛練健全身心,促進均衡發展;
  2.培養運動道德,建立團體精神;
  3.增進體育知識,建立運動習慣;
  4.了解運動方法,提升運動水準;
  5.培養運動興趣,養成愛美情操。
  現行高級中學體育課程的目標,依〔高級中學體育課程標準〕之規定,包括如下五點:
  1.指導學生鍛練身體,促進身心全面發展;
  2.啟發學生運動興趣,建立終生運動習慣;
  3.訓練學生運動技能,提高身體適應能力;
  4.培養學生運動風度,樹立團結合作精神;
  5.增進學生體育知識,發揮知行合一效果。
  現行國民中學體育課程的目標,依〔國民中學體育課程標準〕之規定,包括如下五點:
  1.指導學生鍛練身心,增進機體均衡發育;
  2.增進學生運動技能,提高生活適應能力;
  3.培養學生運動樂趣,建立愛好運動習慣;
  4.培養學生運動規範,樹立高尚國民道德;
  5.養成學生運動觀念,充實體育基本知識。
  現行國民小學中高年級體育課程的目標,依〔國民小學中高年級體育課程標準〕之規定,包括如下五點:
  1.培養兒童健全身心,以促進其均衡發展;
  2.指導兒童學習基本方法,以促進其運動能力之發展;
  3.養成兒童公正、守法、服從、負責、誠實、友愛、互助、合作、勇敢、果斷等美德,以奠立其團體生活之基礎;
  4.指導兒童保健衛生知識,以培養其良好習慣;
  5.啟發兒童愛好運動之興趣,以充實其康樂生活。
  綜觀我國各級學校體育目標,可知學校體育目標包括身體的發展、運動技能的學習、社會行為的規範、運動習慣的建立、休閒生活的能力與體育的認知等六方面。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體育的目標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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