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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維術〕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How We Think]
作者: 楊洲松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思維術〕係美國教育學家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所著;主要在探討人類心靈的認識過程和思想方法,為實用主義教育哲學重要的方法論基礎。
  該書分析心靈在思考時的狀態,反對過去認為「思考」是一種與日常生活事物相區別的發生,主張思考不僅是發生,尤其是並不由純粹如柏拉圖(Plato)主義與觀念論者所相信來自純粹思想的結果。思考必須由某些事物引起,促使心靈機制去進行思維的活動。若個人行動是在一種簡易平順的狀態下進行,就沒有會引起個人思維的條件;但當某些改變產生了,使個人的行動不再適合於環境時,就被迫去思考。因而思考僅起於有問題發生,問題是促使心靈活動的必要狀況。
  當一個問題呈現出來時,個人首先開始會去分析狀況,隨後再判斷必須以行動或是以何種假設來解決此問題;而要應用什麼方式來解決問題,就需下結論並進行試驗,若有效,經驗就得到了改變,更為豐富,且行動就更進一步,直到新的困難再產生。因而思考是行動的結果,是一個經驗與經驗再調適的過程。在這思維過程中,有五個邏輯的步驟:(1)疑難的情境(暗示);(2)確定疑難究竟在何處(問題);(3)提出解決問題的種種假設(假設);(4)推斷每個步驟所含的結果,探明何種假設能解決困難(推理);(5)進行實驗、證實、駁斥或改正這個命題(驗證)。杜威認為,所有的科學發現都是按此方法進行,故稱之為科學的方法或試驗的方法。
  杜威的這種看法,可以遠溯至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與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等人,但他將其實際應用於教育領域,而重視心靈發展的變化進程,為教育理論提供了堅實的方法論基礎。從杜威對心靈思維活動的分析,也影響了後來若干教學法,如設計教學法、問題教學法與活動教學法等的改革與創新。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思維術〕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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