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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專業課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陳惠邦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師範教育或師資培育課程的內涵通常可以分為三大部分: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特定學科之專門教育(specific subject mastery)以及專業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普通教育即通稱的博雅教育或通識教育,其課程目標在實施一般陶冶,並奠定廣博的知識基礎,作為修習其他兩類課程之準備。專門教育與專門課程係指特定之學科知識(subject Knowledge)訓練;專業教育的目標旨在培養教師所必備的教育專業知識、技能和精神。依專業教育目標而設計的課程即為「教育專業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堪稱為師資培育課程之核心,其目的在協助未來教師熟悉教育本質,乃至教育專業之意義與內涵,以為日後從事教育工作之預備。此項教育大致可再分為三類課程;第一類屬於教育活動的理論基礎,如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等;第二類為教育活動的方法訓練,如教學評量、教育研究、教育工學等;第三類為教育實習課程,如班級經營、教學實習等。教育專業課程中長久以來即存在著理論與實際的權重問題,而各類課程及各學科之間常互有消長之現象。目前在英國的師資培育課程中,逐漸有將理論性的教育專業課程合併統整,並將實務訓練結合中、小學校中的實習課程之趨勢,前者又被稱是一種「貶抑專業」(deprofessionalization)的課程發展趨勢,其成效雖仍待評估,但已經引起歐美各國師範教育學者的密切注意。
  關於普通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三者之間的地位與比重之爭,可以說一直都伴隨著師範教育的發展,而在世界各國都未曾止息。不過教育專業課程在初等教育(含幼兒教育)師資培育中較受重視,而專門課程在中等教育師資培育中占較大之比重,則為共同之原則與看法。為解決此爭執,近來學者開始從「教師教學之知識基礎」(knowledge bases for teacher)之觀點試圖進行調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專業課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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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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