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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ín lǜ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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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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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ín lǜ |
解釋:
1.具有週期性的變化或運動,如鐘擺、聲波或電磁波等,於某一定點,每單位時間的週期數稱為頻率。以赫茲(Hz)為單位。 2.某件事情在單位時間內發生的次數。如:「這半年內,火災發生的頻率很高,公共安全要特別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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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requency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音波之週期性現象,即每秒該音波振動之次數,一般以赫茲(Hz; cycle/sec)作為頻率之單位。至於人耳的聽覺範圍,對於健康成年人耳朵所能聽到的頻率範圍在20~20000 Hz之間,較敏感的則介於1000~4000 Hz之間。另聲音之高低受頻率影響,頻率低於20Hz稱超低頻音(Infrasound),高於20000 Hz則稱超高頻音(Ultraso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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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frequency |
日期: | 2003年6月 |
出處: | 資訊與通信術語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交變信號在單位時間內的周期數。通常用每秒鐘變化的次數來度量,其單位為赫(Hert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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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Frequency |
作者: | 朱則剛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般而言,頻率是指在單位時間內事情發生的次數。在物理學中,頻率指在單位時間內,通過固定點的次數。也就是週期運動的物體(或某種能量),在單位時間內完成的運動週期數或振動次數。 無線電波、音波、光波的運動方式與水波相似,是一起一伏的方式,依固定規率上下波動。由正波到負波(由上向下),再由負波到正波(由下至上)的一次過程,稱為一「週波」或一「赫茲」(Hertz, 簡稱Hz)。而每秒鐘所產生的週波數,即為無線電波或音波的頻率,以「赫茲」為基本計算單位。一個頻率為50赫茲(50Hz)的音波,所代表的意義即是每秒鐘週波數為50次。而1,000赫茲(1,000Hz)的頻率則直接標示為一千赫茲(Kilo Hertz, 簡稱KHz)。 無線電波的速度和光速一樣,約為音波的九十多萬倍,因此為一高頻率波,通常都在萬赫以上,因此以千赫為基本的頻率單位。若頻率更高,以兆赫(Mega Hertz, 簡稱MHz)甚或秭赫(Giga Hertz, 簡稱GHz)為標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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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frequency |
日期: | 2003年10月 |
出處: | 測繪學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指單位時間內相同現象重覆發生之次數。例如空間某處光波的頻率為該處相同平均光強度每秒重現之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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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頻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