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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初中(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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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漢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初中全稱為職業初級中學,為大陸地區實施初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學校。主要設在農村和經濟不夠發達地區,招收小學畢業生,學制四年,培養具有某種職業基礎知識和一定職業技能的工人、農民和其他從業人員。 職業初中以農業中學所占比例很大。此類學校是為適應農業生產發展及農村高小畢業生升學就業之需要,而於一九五七年在江蘇、河北等地先後興辦,多為民辦,實行半工半讀。至一九六五年,農業中學一度達五萬四千三百三十二所,在校生數三百一十六萬六千九百人。與此同時,城市職業初中亦得到較大發展。文革期間,職業學校全部停辦。一九七○年代末葉後,包括職業初中在內的職業學校得到恢復和發展。一九八七年一月三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教委等部門〔關於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會議情況報告〕,提出對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要「實行多層次、多種形式、大家來辦的方針」,「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不能照搬城市的做法,要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準和文化教育基礎,採取更加靈活多樣的形式,以發展初、中級職業技術教育為主」。「農村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應當與普及義務教育結合起來,初級職業技術教育應當看作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一部分。」在上述方針指導下,職業初中雖未成為職業學校的主流〔其數目遠較職業高中為少〕,但在某些地區仍有相當的發展。一九九三年,全大陸有正規職業初中一千八百五十二所,職業初中學生五十六萬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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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初中(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