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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毛求疵 - 教育百科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披,分開。「披毛求疵」猶「吹毛求疵」。見「吹毛求疵」條。01.《舊唐書.卷九○.豆盧欽望列傳.崔元綜》:「雖外示謹厚,而情深刻薄,每受制鞫獄,必披毛求疵,陷於重辟。以此故人多畏而鄙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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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吹毛求疵」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韓非,戰國時韓國的宗室公子,是當時先秦諸子學派裡,一位重要的法家代表人物,主張君王治理國家須結合法、術、勢三者。《韓非子.大體》指出識大體的人,不會讓自己的一點小聰明迷惑己心,也不會以一己的私利追求而操心勞神。韓非認為法治精神是重要的,他認為古時能執守大體的君王,用嚴明的法律來治理國家,用分明的賞罰來獎善懲惡,用客觀的標準來評量事物的輕重大小;不違反天理,不傷害人性;也不在細微的地方刻意尋找缺點和毛病。後來原文中「吹毛而求小疵」,演變成「吹毛求疵」這句成語,用來比喻刻意挑剔過失或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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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此處所列為「吹毛求疵」之典源,提供參考。 #《韓非子.大體》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1),託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2);不逆(3)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4),不洗垢而察難知(5)。不引繩之外,不推繩之內;不急法之外,不緩法之內。守成理,因自然。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注解〕 (1) 法術:戰國時代法家所謂「法」與「術」的合稱,亦可統指法家的學術。法,指國家規定賞罰的律令。術,指君王統御臣下的方法、策略。 (2) 權衡:稱量輕重的工具。比喻為衡量事物價值的標準。權,秤錘。衡,秤杆。 (3) 逆:違背、不順從。 (4) 疵:毛病、缺點。 (5) 洗垢察難知:洗淨汙垢後,再細察難知的痕跡。義猶「吹毛求疵」、「洗垢求瘢」。〔參考資料〕另可參考:《慎子》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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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舊唐書.卷九○.豆盧欽望列傳.崔元綜》:「雖外示謹厚,而情深刻薄,每受制鞫獄,必披毛求疵,陷於重辟。以此故人多畏而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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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披毛求疵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