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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區廳(韓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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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謝文全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區廳為韓國特別市及直轄市所轄各區的教育行政機關,在市教育委員會監督之下執行區內教育行政事項。 韓國除設九個道之外,並設有漢城特別市及五個直轄市,每個市之下再分設若干區,其分設情形如下圖所示。教育區廳即為設於區級的教育行政機關。 各教育區廳均設教育長一人為首長,由教育監提名經文教部長官核准後,再由文教部長官報請大統領任用,其任用資格為:(1)須為學識及德望崇高者;(2)須有被選為地方議員之資格,但不得為黨政人員;(3)須有校長資格證及教育專門職(教師、校長、督學、研究員)約二十年以上之經歷。教育長之下設學務課及管理課兩課,各置課長一人,由教育監提名經文教部長官核准後,再由文教部長官報請大統領任命。課之下再分系(股)辦事,其分設情形因地因時而異,以漢城特別市教育區廳為例,其學務課設有初等教育系、中等教育系、科學技術系、保健體育系、社會教育系、學事系、幼兒教育系等七個系;而管理課則分設庶務系、管理系、企畫監查系、經理系、管財系及設施系等六個系,其分課設系情形如下圖所示。學務課的職員均由教師出身教育行政公務員出任;而管理課的成員則由一般行政公務員擔任。 教育區廳承市教育委員會之命,掌管區內教育學務事項,其職權與各道之郡(市)教育廳相似。(參見「郡(市)教育廳(韓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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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區廳(韓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