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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習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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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iào xí |
解釋:
1.教導講習。《北史.卷七六.列傳.樊子蓋》:「今以二孫委公與衛文昇耳。宜選貞良宿德方幅者教習之。」 2.舊時指教師、老師。《紅樓夢》第一七、一八回:「原來賈薔已從姑蘇採買了十二個女孩子,並聘了教習,以及行頭等事來了。」《文明小史》第一七回:「他說如今有片學堂裡,已經請了他做教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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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教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志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習,學官名;明代初置,清代沿用並擴充之。明代新進士中文章書法俱優者選入翰林院為庶吉士,繼續學習,即由教習負責指導;其時教習由翰林院學士充任,後改為吏、禮部侍郎二人。清代將庶古士學習之所設在翰林院庶常館,由大、小教習指導;大教習原由翰林院掌院學士充任,後改為尚書、侍郎、內閣學士充任;小教習負責訓練,選侍讀、侍講以下官數人分司之。清代尚設有其他官學之教習,如八旗即設有騎射教習、漢教習、蒙古教習等。另清末官辦學堂教師,亦稱為教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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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