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學(英國) - 教育百科
公 | |
學 | |
( | |
英 | |
國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ublic School (U.K.) |
作者: | 沈姍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公學在〔一九四四年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 1944)中的名稱是獨立學校(independent school)。英國的公學雖然名稱是public school,但卻是道地的私立學校,是起源於中世紀的文法學校。由於當時學生大多是在家中由家庭教師採一對一的方式上課,而公學乃是學生在公開場所接受教育,故而有此名稱。 公學主要的課程是以古典語文科目為主,直到十九世紀之後才加上現代科學及現代語等科目。公學自發展以來,一直是一種獨立的、非地區性的、占支配地位的寄宿學校,且是為上層階級及中產階級而設。直到今日,其在英國中等教育領域內仍然享有殊榮。 公學招收十三歲且上過預備學校的學生,至十八、九歲完成學業。前三、四年的課程以普通教育為主,包括英文、歷史、地理、一科至數科外語(往往以拉丁文為主)、科學及數學;後兩年、三年的課程,則以準備學生升學為目標,課程有古典語、現代語、歷史、數學、物理、化學或生物。在生活教育方面,公學的寄宿教育(boarding education)與導生制(tutor system)極具特色;公學學生在學期間須嚴格遵守校規、強調品德陶冶與自我約束力。此外重視宗教教育、社團活動及體育運動項目也是公學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學學生畢業之後絕大多數升學,且大多進入牛津、劍橋兩所大學;大學畢業後,也多能擔任社會地位較高之職位。 雖然英國的公學長久以來遭致相當多的批評,對於其社會階級標誌、課程之不適宜及學生生活空虛等方面總有不同之聲音,然而公學仍然在歷次的教育改革中存留下來,甚至不受改革之影響,其在英國社會之存續與發展,似乎不能以單純的教育觀點視之了。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學(英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