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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設置基準](日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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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University Establishment Standards] (Japan) |
作者: | 謝嫣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學設置基準]是日本設置大學時規定最低必要基準的法令;乃根據[學校教育法]第三條「欲設校者須按學校種類,遵照監督機關所規定的設備、編制及其他之設置基準而設置」的規定,於一九五六年(昭和三十一年)以文部省令制定。內容共十三章,分成「總則」、「學部」、「學部以外的基本組織」、「學科目制、講座制及教員組織」、「教員資格」、「學生定額數」、「教學科目」、「學分」、「上課」、「畢業之必須條件及學士」「校地、校舍等的設備」、「設備及附屬設備」、「事務組織等」、「雜則」。根據以上法令構築了日本大學的制度、功能及行政的基本大綱。 [大學設置基準]的訂立有兩大意義,除認可大學設置的「最低基準」外,另也蘊涵確保大學的素質,但實施後卻衍生以下現象,例如限制了具特色的大學設置,全部大學在制度上、功能上的畫一化,原有大學的改革受限等官僚弊病。為消弭這些情形,[大學設置基準]制定以來歷經數次的修訂。迨至今日,為順應二十一世紀資訊化、國際化、高齡化的社會變動,[大學設置基準]之再加修訂,仍屬刻不容緩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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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學設置基準](日本)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