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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檔案蒐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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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詠仁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學技術檔案機構接收或徵集分散的、有科學利用價值的科技檔案,以便實行統一管理和提供利用。 基層科技檔案部門的蒐集工作包括: (一)按歸檔制度接收科技文件材料歸檔。歸檔制度的內容主要有: 1.歸檔範圍。凡在本單位基本職能活動中形成的、在當前和今後一定時期內具有查考和憑證價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均應列入歸檔範圍;而文書檔案、科技資料以及沒有保存價值的科技文件材料則不應列入歸檔範圍。2.歸檔時間。根據本單位科技生產活動的程序和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特點,規定歸檔的具體時間。如在一項科技活動後歸檔;按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階段歸檔;按科技生產活動的各個項目、專題歸檔;按年度歸檔;隨時歸檔等。3.歸檔分數。根據科技文件材料的具體情況和利用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歸檔分數。4.歸檔要求。歸檔的科技文件材料應由科技業務部門或人員負責蒐集齊全、系統整理、組卷編目及移交歸檔;歸檔的科技文件材料應字工整、圖樣清晰,其製成材料應質地優良、標準化、規範化;歸檔的科技文件材料要經過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以示負責。5.歸檔手續。一是由歸檔部門對歸檔材料的基本情況作出簡要說明;二是交接雙方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續。(二)對零散科技文件材料的蒐集。當某些科技文件材料未能歸檔時,科技檔案部門應向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蒐集或清理查找,必要時還須外購或實地、實物測繪取得材料,以保證科技檔案的齊全完整。 專業科學技術檔案館的蒐集工作包括: (一)按制度接收科技檔案進館。根據本館的級別和特點,確定進館檔案的範圍,有計畫、有步驟地按有關規定接收基層單位需長久保存的科技檔案。在具體做法上,應實行相關單位主送制,即根據不同種類、不同項目的檔案,分別確定報送單位,主送單位報送檔案中不足或缺少的部分由有關單位補送。 (二)零散科技檔案的蒐集。專業檔案館還應對一些零散的科技檔案,如科學家、技術專家、學者的手稿,個人發明專利材料,職務外發明材料、論文,以及歷史上遺留下的、散存在國內外的重要的科技檔案文獻,採取徵集、徵購、捐贈等辦法,蒐集進館,豐富館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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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學技術檔案蒐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