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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研究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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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hilosophical Research Methods |
作者: | 黃國彥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哲學研究法」係哲學探討所採用的方法。一般而言,哲學探討與合理的分析極為相似,較依賴於形式邏輯與語意的推敲。如把哲學看成與自身密切相關的學問,那麼其所使用的哲學方法有三: 第一個方法有四個步驟:(1)從歷史的發展中,站在哲學的外面去探討哲學的內涵,卻把前人思想的進程,好好地複習一遍,古聖先賢如何面對問題,如何獲得答案,並如何依照這些答案生活,得到什麼樣的成果;(2)進入哲學的問題之中看哲學,即把哲學的內在涵義,以專題方式,比如知識論,形上學,倫理學或價值哲學等加以研究;(3)在探討了哲學的每一專題後,自己還要走出來,不可以困死在哲學的問題中;(4)再進一步的,要導引他人不要困死在哲學之內,帶別人從問題之中走出來。 第二個方法是透過科學去認識宇宙,知道天理,人理、事理、物理之後,設法把自己的生命安排到宇宙之中。這種方法著重在如何使人具體的順天應天,如何做人處世。 第三個方法是探討個體本身生來有那些能力以及那些行為等,然後設法安排它們的秩序,設法融通它們的整體性。 從上面的三種方法,哲學的探討一方面是做到學問的增長,另一方面則做到人格的修成。在學問的增長上含有聞、思、辯三階段;在人格的修成方面,則有修、信、見三階段。總而言之,從聞思辯修信見六步驟中,形成了整個哲學的內涵和功用,亦是人性的超越和人格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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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哲學研究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