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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中等教育規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ode of High School in Germany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中等教育規程是指十九世紀初洪保德(Friedrich Wilhelm von Humboldt, 1767~1835)出掌新成立的普魯士(Prussia)公共教育部後,為改進中等教育所頒行的三項重要規程包括:一八一○年頒布的[檢試中等學校教師規程],一八一二年頒布的[中等學校畢業考試規程],及一八一六年公布的[中等學校學則]。
  [檢試中等學校教師規程]中規定:凡欲擔任中等學校教師者,均須通過國家考試,而考試是由大學當局代替國家辦理;考試科目應以中學古文科目在大學中的教育水準為根據,使應試者能有機會表現其對任一科目的特長。凡不及格者,未來一概不得任命為中等學校教師。此舉一方面將過去暫時以教書為生,以為未來擔任教會神職踏腳石的神學院學生,排除在外;一方面也使過去由容易通過地方考試而任教,或由市鎮當局或學校贊助者許可而任命方式告終。這等於將中等學校教學工作建立為一種專業。
  [中等學校畢業考試規程],原於一七七八年頒布,但因教士反對而未實施,直至一八一二年才修正後頒行;其目的在統一當時各種形式的古典中等學校,凡是九年制的古典中學,一律稱做文科中學(Gymnasien):六年制的,則稱做準預科學校(Progymnasien)。
  [中等學校學則],主要是公布所有大學預科及準預科學校的統一課程,其課程包括有拉丁文、希臘文、德文、數學、歷史、地理、宗教及科學等科目;每一科目所分配的時數,依上述次序,由多到少,其中以拉丁文最多,科學最少。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國中等教育規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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