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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圖書館出版品國際交換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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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汪雁秋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立中央圖書館出版品國際交換處,原名出版品國際交換局,係依據1886年「布魯塞爾協定」(Brussel Conventions)於民國14年(1925)成立,為一獨立機構。其成立經過及沿革如下:1877、1880及1883年間國際間在比京布魯塞爾連續開了3次會議,討論有關國際出版品交換事宜;到1886年3月15日比京會議正式由比利時、巴西、義大利、瑞士、美國、葡萄牙、敘利亞等7國簽訂了一項交換協定,稱「布魯塞爾協定」,並通告各國加入。我國接到通告後於民國14年成立出版品國際交換局,以"Bureau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of Publications"英文名稱於15年中請加入。17年奉大學院令畫歸中央研究院接辦,正式代表我國展開交換業務,易名為中央研究院出版品國際交換處(以下簡稱交換處),英文名稱維持原名。22年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成立,交換業務移交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辦理,在國立中央圖書館(以下簡稱央館)組織條例未通過前,暫名教育部出版品國際交換處,交換工作仍由央館籌備處辦理。26年,抗戰軍興,國都西遷,交換處隨政府遷到重慶繼續進行交換業務。由於戰爭,運輸困難,海外運輸均假海防與仰光入口,為便於轉運,在仰光設辦事處,度過8年抗戰艱辛的歲月,也為我國戰時5大學術中心地(重慶、昆明、貴陽、成都及城固)專科以上學校向各國徵得圖書儀器,充實因戰爭而遭受損失之館藏、設備。自25年至34年共收交換書刊約120餘箱,交換國家有50餘國。34年政府公布央館組織條例,交換處乃正式屬於央館。195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第10周會議通過「出版品國際交換公約」,我國為簽約國之一,交換處乃又代表政府履行此項協定,辦理出版品國際交換事宜。至83年12月與我國有交換關係已達94國,1286單位,交換單位包括各國國家圖書館、大學圖書館、學術機構、國際組織及漢學中心等,交換所得之出版品概由央館典藏。近年來海峽兩岸文化交流漸為展開,交換處時而收到自第三國或逕自大陸為數不少之大陸出版品。83牢行政院研考會委託交換處辦理我國政府出版品海外寄存工作,初步以中央級政府出版品為主,寄存單位以各國國家圖書館及收藏中文圖書100,000冊以上之各國重要大學圖書館為對象。此項工作預定84年元月開始。交換處業務除出版品交換外,另有: (一)國際聯繫: 1.出席/舉辦國際會議。2.參加國際組織,如IFLA、FID等。(二)國際合作: 1.人員交換。2.協助海外圖書館整理中文古籍等。(三)國際書展: 每年參加國際書展4-7次,遍及歐美亞洲。 (四)書刊轉發: 國外寄來大宗郵件,代為轉發國內各學術機構, 約300餘件。 (五)出版: 1.製作中、英、日語央館多媒體幻燈簡介。2.[NCL Newsletter]季刊。3.[Directory of Cultural Organizations]。4.交換書目(不定期)。5.交換單位名錄。6.NCL英文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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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立中央圖書館出版品國際交換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