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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丘愛鈴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的設立,係教育部為研究改進大學入學考試制度與方法,期使大學之選才與中學生適性發展相配合,以發展高等教育,於民國七十六年(1987)九月成立「大學入學考試研究改進小組」;該小組經一年餘之研究,認為大學入學考試制度之改革,其相關問題錯綜複雜,應成立一專責機構,從事一全面性之研究,俾能提出良好之改革方案以供參採。案經召開大學校院長會議討論結果,咸認成立一專責機構確有必要。爰由教育部於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協調各公私立大學校院聯合成立「中華民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研究改進大學入學考試制度與方法,並期於適當時機由該中心協助各校辦理招生事宜。但因該中心係由教育部協助各大學校院聯合成立,既非教育部或學校之附屬單位,亦非屬民間機構,為使其有明確定位,且得以成為一超然而永久之大學入學考試研究與改進機構,教育部經審慎研究,以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之方式,較為適宜可行,乃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由教育部及各公私立大學校院聯合捐資籌措新臺幣壹仟萬元為基金成立基金會,並於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向法院辦理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該基金會之宗旨、主要業務、組織型態及經費來源等如下:
  1.基金會之宗旨及主要業務
  基金會以從事研究並改進大學入學之制度與命題技術為宗旨,其主要業務為:(1)研究我國大學入學制度之改革與大學入學考試命題與測驗技術之改進;(2)接受委託辦理各項有關之入學考試業務;(3)提供題庫及相關測驗技術服務;(4)提供學生輔導與相關教育服務;(5)辦理前述各項有關之研習活動;(6)辦理大學入學之其他有關事項。
  2.基金會之組織型態
  基金會設董事會、監察人及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董事會由教育部政務次長一人、公私立大學校院長互推十八人共十九人組成,由董事互選七人為常務董事,並由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第一任董事長為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孫震),綜理會務並對外代表基金會。另由公私立大學校院長互推五人為監察人,負責監察有關業務及財務事宜;監察人互推一人為常務監察人。
  為執行基金會之業務,基金會中設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為執行單位。考試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業務,另置副主任二人、執行祕書一人、祕書若干人,並設綜合業務處、研究發展處、資訊管理處、考試業務處、教育服務處等單位,各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另設研究發展委員會、命題研究委員會、入學考試委員會等為中心諮詢、審議、建議機構,均聘請學者專家擔任委員。
  3.基金會之經費來源
  基金會設立基金總額共新臺幣壹仟萬元整,由教育部及公私立大學校院共同捐助;基金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得繼續接受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助,並以其基金孳息及接受委託之收入作為中心各項支出經費之來源。
  教育部於民國八十二年經評估後,採納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建議書中之「推薦甄選入學管道」,並於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三日發布〔八十三學年度試辦推薦甄選入學大學校院方案實施要點〕,該要點第九條敘明「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接受各大學校院委託辦理公私立高級中學推薦甄選入學大學校院方案之報名手續及學科能力測驗,並進行本方案成效之追蹤研究。」由此可見,該基金會在未來大學入學制度改革上將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
  除此而外,該中心關於改革我國大學的入學制度,在其所擬具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中,尚研擬有「預修甄試」與「改良式聯招」等;俟「推薦甄試」推行順利,將陸續付諸施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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