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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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轡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執轡」是駕車,古時稱「御」,是六藝之一。緣古時因政治地位有別,從政者所乘的車,駕車的馬數不同,最少也有兩匹馬並列,御者(車夫)坐在車前中間,兩手各握左右兩邊的御馬繩索,御馬索即轡。「御」的技術是否精良,即在執轡是否依理而得法。此辭見於〔孔子家語〕的一個篇名。篇中主要的是閔子騫做「費」地行政長官,問孔子「為政」之道,孔子用執轡比喻,以為為政必須根據「德」和「法」兩項。 孔子說:「德法」是御民的工具,猶如御馬的「銜勒」。在政治體制中,君王譬如人,官吏譬如轡,刑罰猶如策(馬鞭)。人君只要掌握轡和策,即是掌握控制馬的繩索和指揮馬的鞭子。古代帝王即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以刑罰為策,以萬民為馬。善於駕御的,要把銜勒放正,把轡和策放齊,使幾匹馬出力均衡,馬心平和,所以馬只要應和轡的放鬆或拉緊而動,御者不必出聲音;不用舉鞭子,馬就可奔馳千里。善於駕御人民的,堅持確定的德法,規正百官,各守其分,各盡其責,以均衡人民的力量,安定人心,所以不必重複下命令,人民自然順從;不必用刑罰,天下自然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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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執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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