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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隆納大學(義大利)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ologna University(ltaly)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波隆納大學是歐洲最古老的高等教育機構之一,與巴黎大學(Paris University)及沙勒諾大學(Salerno University)合稱西洋中世紀母大學(mother universities);其中波隆納大學並以法科的專業大學聞名於當時。
  波隆納大學約成立於西元一○六七年,設於義大利北部的波隆納(Bologna)。波隆納大學之所以能成為最早的法科大學,有下列幾個特殊背景:(1)中世紀城市崛起(特別是在義大利北方),遂使得各方均欲取得城市的統治權,其中尤以主教(bishops)、封建領主(feudal lords)及市自治體(municipal corporation)是三個最重要的權力單位。後來教會與市自治體發現彼此利益較為契合,因此乃聯合起來與領主爭權,對法律研究的需求因而日形迫切,加上教會與市自治體大都支持學校的設立,更滋長了自由與學術研究之風,使得大學行會的組織能及早出現。(2)義大利北方較少受到北方蠻族蹂躪,也免於受到封建制度之影響,是一個尚保留古代〔羅馬法〕(Roman Laws)的獨立地區。是以當城市中的學者亟思與教會聯手對抗君王貴族的管轄時,乃從研究〔羅馬法〕著手,試圖找出城市擁有獨立政權的條文;〔羅馬法〕的研究,因而顯得空前重要。(3)在一○七五年至一一二二年間,產生了嚴重的政教衝突,地處要津的波隆納必然在此次爭論扮演重要角色。(4)名師的匯集,如民法方面,有〔羅馬法〕專家艾爾納留(Irnerius, 1071~1137)在此地講授〔民法大全〕(the Corpus Civilis);而宗教法(Canon Laws)方面,格雷先(Gratian)曾在此蒐集宗教條例而輯成〔教會法匯編〕(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都使得波隆納成為中世紀歐洲的法學重鎮 。一一五八年時,波隆納大學獲巴巴羅薩皇帝(Empror Frederick Barbarossa)頒發許可狀,波隆納大學的教師遂在原有的學術聲望外,亦具有法定的地位與特權。
  與巴黎大學等 「教師的大學」(masters' university)不同的是,波隆納大學是一所「學生的大學」(students' university)。由於艾爾納留與格雷先等名師的吸引,大批學生自各處擁向波隆納,愈來愈多的外國學生都感到必須團結以相互扶持的重要性,所以他們形成了自己的行會(guilds),並被稱之為大學。不過波隆納大學的組織雖以學生為主體,但基本上它的主要工作只是在於行政事務的管理上,如住宿費用的收取、掌控學生貸款的利息、維持大學對抗波隆納市政當局的尊嚴與地位等;至於學術方面的事務如教學、學術權威及審查準教師擔任教師資格等活動則不屬於大學工作,而是屬於教師的任務。在波隆納大學幾個教師形成的學院(faculty)中,法學院成立最早也最有名,至於醫學與藝術則在後來方始加入;神學院雖也存在,但絕未受到與法學相同的重視。
  十三世紀時,波隆納大學發展達於高峰,但其影響力迅即衰微,到十五世紀時只是前代的縮影而已。不過,波隆納大學後來也歷經一些變革,如十八世紀初女性即可獲准擔任該校的教師或教授,十九世紀時波隆納大學重組,藝術、科學、法學及醫學、農學方面的學院都得以維持,到二十世紀初時,波隆納大學約有學生二千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波隆納大學(義大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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