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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舉式分類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numerative Classification
作者: 陳淑燕
日期: 2012年10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列舉式分類法是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依據概念的劃分與概括原理,把概括文獻內容與事物的各種類目組成一個層層隸屬、詳細列舉的一種圖書文獻分類法。將類目按等級結構層層展開並詳盡列舉,又稱學科體系分類法或等級體系分類法。列舉式分類法主要是以概念的劃分和概括為編製基礎,據以進行劃分的特徵稱為劃分的依據,可依劃分的級別不同而採取不同的特徵。編製這種分類法必須遵循以下的邏輯原則:(1)類目的劃分,應按照同一標準進行,不能同時採用兩個以上的標準;(2)每個類所劃分出來的子類應有互斥性;(3)要進一步了解每個類目的含意與類目間的相互關係和區別,即子類的外延之和要等於該類的外延。按照這種形式邏輯的原則,將所劃分出來的類目組成一個系統,就構成一個層層劃分與層層隸屬的等級分類體系,由於採取儘量詳細列舉類目的方式所編製的分類法,故稱為列舉式分類法。「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 (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簡稱LCC),就是典型的列舉式圖書分類法。列舉式圖書分類法的共同特點有下列數項:(1)強調知識的系統化組織,根據類目的學科屬性,分門別類將類目組成不同的類組,具系統地組織藏書和族性檢索的作用;(2)體系嚴密,以邏輯方式進行類目劃分,類目依一定的原則編排,能揭示類目之間的隸屬關係;(3)類目編排採用直線形單線式排列,以字體的大小和縮行、齊行的排列方式來表示類目的先後次序、等級隸屬、並列關係以及描述某個類目的含義;(4)通常採用阿拉伯數字或拉丁字母為標記符號,標記符號是文獻分類法中用以表示類目的代號,又叫分類號。採用簡明又易記的標記類號,成為國際通用的主題檢索語言;(5)適用性廣,既可用於編製分類目錄及其他檢索工具(如書目索引),簡潔的標記號碼,又適用於文獻的分類排架和分類統計。
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列舉式分類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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