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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劇場舞蹈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heatre Dance
作者: 謝庭菊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劇場發展型態中之一種。最初的狀態是所謂的「保留地」(the reserved space),不過也不盡然如此,例如:古代希臘詩人荷馬所稱的「舞蹈場地」(dance place)是打穀用的灼熱磚地,因為那是唯一堅硬、乾淨及平整的地方。特別是在多雨的北方國家,競技場是由各式的屋頂所覆蓋的。教會的儀式活動也需要有遮蔽處;如果是運動比賽開幕,它也必須是堅固的;可惜的是板球比賽並沒有趕上這個時代,只有拳擊比賽還使用過有遮棚的場地。接著而來的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使用木製的圍籬及用在畜欄、賽馬場、馬戲場的繩製圍籬;但石頭防護牆在公眾儀式之前就被使用了。希臘的劇場是以木頭建構,通常很技巧地選在丘陵側面,因為可以減少人力;發展到後來最繁盛的時期,已經不太以儀式為建築結構的主要考量,一些大眾劇場也改採石頭建材。相同的發展順序正巧也發生在歐洲的教堂建築演進上;它的階段是 接收古羅馬巴西里佳(basilica)風格的建築風格,它是長方形的會堂,用於法庭、集會等用途; 快速裝置的木製圍籬; 木造建築意圖維持超過一個季節; 石造修道院被當成一種正式的及永久的教堂劇院,內含在教堂的圍牆裡,它緊鄰教堂的本堂,通常是在南邊,並由此進入。後來,有屋頂的商業式的劇場、壯麗的大廳及國王氣派的沙龍一起發展開來,形成了逆轉。希臘公民付費參與群眾儀式;倫敦的公民則爭取及付費以求進入這些建築,但是足球賽或板球賽則被視為震驚世人般的消息。相同地,劇院的伶人比他們所演出的節目還被認為更重要。所有的觀點造成這樣的逆轉,因此倫敦的劇院建在髒亂的後街上。
參照:
W. G. Raffe《Dictionary of the Dance》1964.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劇場舞蹈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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