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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教遜尼派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unnites
作者: 買德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回教遜尼派Ahl al-Suunah wa al-Jamaa為回教的主流派,俗稱「正統派」。阿拉伯文原義為「遵守遜奈者」,全稱為「遜奈和大眾派」,為回教中信徒最多分布最廣的教派,人數占全體穆斯林百分之九十,中國穆斯林多屬此派。
  此派是在第三任哈里發時期,回教內部因爭奪領導權而逐步形成的。該派在政治上承認阿布.柏克、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四大哈里發為穆罕默德的合法繼承人,也承認伍麥亞(Umayyads, 661~750)和阿巴斯(Abbásids, 750~1258)二王朝的所有哈里發,因此受到歷代回教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在經典上,既承認〔古蘭經〕,也承認〔聖訓〕,因為前者為回教的根本,後者是前者的補充。〔六大聖訓集〕是先知穆罕默德的語言和行為,被視為立法的主要依據之一。在神學上,初期曾發生過「經典派」(聖訓派)和「意見派」之爭,經過艾什爾(Al-Ash'ari, 935~ )派到神學家迦薩里(al-Ghazzali, 1058~1111)時完成其宗教神學。強調宇宙是真主創造的,而不是永恆的,宇宙的規律依賴於真主,並認為只有通過直覺才能發現理性所不能認識的真理;在教法上,主張以〔古蘭經〕和〔聖訓〕為立法的根據,當此二者無明文規定時,可採用「公議」或「類比」的原則立法斷案。由於對教法依據的解釋和運用方法上的差異,逐步形成哈奈非(Hanafite)、馬立克(Malikite)、沙非爾(Shafi'te)及罕百里(Hanbalite)四大教法學派,中國穆斯林一般遵奉哈奈非教法學派。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回教遜尼派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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