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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學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ath Area
作者: 鄧慧慧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根據教育部於民國七十六年所訂定的〔幼稚園課程標準〕中,數概念的教學目標為:(1)啟發幼兒了解數和日常生活的關係;(2)增進幼兒對物形、數量、空間等的正確認識;(3)使幼兒學習數並有簡單的應用能力。
  學前三至六歲的幼兒正處於預備推理期(Pro-logical stage)至轉移期(Transitional stage),對於數的保留沒有概念,是以對數學的認識必須從日常的生活與遊戲中來建立。茲就數學區的設置、內容、活動方式與評量說明如下:
  1. 設置:(1)設備:基本的桌椅、櫃陳列基本的數(1~l0)字、珠字、數棒、各種幾何圖形、立方體、球體、七巧板、時鐘、沙漏、秤等,另依中心主題或幼兒感興趣的數學玩具適時加入;(2)布置:四季時序表、日月曆、週曆、生活作息表、數字圖表;(3)位置:宜安排於活動室中較安靜的區域,空間不必太大,光線宜充足。
  2. 內容:(1)分類:分辨異同的比較與配對,邏輯推理;(2)數:唱、點數,一對一對應,分解、集合、十以內加減、應用、序列、保留、「零」;(3)量:度量、量的保留。(4)圖形與空間。
  3. 活動方式:(1)多運用操作性教具、卡片型式玩具;(2)遊戲最能吸引幼兒的興趣;(3)模仿商店、銀行工作的遊戲;(4)烹飪活動中的量杯、匙等的應用。
  4. 評量:評量幼兒是否達到以下之目標:(1)幼兒對數產生興趣;(2)幼兒能就物品分類。配對、比較並說明理由;(3)辨別基本幾何圖形;(4)發展數的保留概念;(5)了解簡易分數;(6)了解集合與部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數學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