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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極)高頻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Very High Frequency, VHF
作者: 關尚仁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特(極)高頻是電磁波(即無線電波)的一個波段,電波頻率在三十兆赫(Mega Hertz, 簡稱MHz)到三○○兆赫間,波長為一百公分到十公分者,均屬於極高頻,主要用作無線電視及調頻廣播。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或譯為聯邦通信委員會)為有效規劃電波頻譜及指派電波頻率的使用,將無線電波依據頻率高低,製成頻譜,畫分波段,從三十千赫(Kilo Hertz, KHz)開始,以十倍的差距來區隔,直到三○○秭赫(Giga Hertz,簡稱GHz),共區分出七個波段,包括低頻(LF)、中頻(MF)、高頻(HF)、特(極)高頻(VHF)、超高頻(UHF)、極高頻(SHF)與至高頻(EHF),然後依據電波特性指配其用途。
  特(極)高頻的無線電波屬於特短波,呈直線方式前進,是為典型的直射波(direct wave),因波長較短,易受地形與建築物的阻擋,故發射時須在高處,以利其涵蓋,否則就要藉助中繼站或轉播站,來延伸傳輸距離或範圍。
  特(極)高頻被分為低與高兩個波段,電視的第二到第六頻道使用低波段的五四到八八兆赫,而第七到第十三頻道則從一七四到二一六兆赫,則是屬於高波段。原屬於電視第一頻道的電波頻率,則被指配為民用無線電之用(mobile/ two-way radio use),而低波段上端介於第六與第七頻道間的無線電波,則部分被指配給調頻廣播(八八~一○八兆赫),其他則用作雷達、導航、短距離通信、或民用通信等用途,這些頻率之所以這麼使用,因為只要用簡單的小型天線,就可收到清晰的訊號。
  我國臺灣地區的臺灣電視公司、中國電視公司與中華電視公司的頻率,以及民國八十四年完成開放審議的第四家商業電視臺的頻率,都是特(極)高頻的無線電波頻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特(極)高頻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