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活動主義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ctivism
作者: 李義男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活動主義就是各種團體致力於組織,動員其組織的力量,以爭取更多的支持來發展其運動效力。社會運動自十九世紀中葉以來就逐漸活絡;歐美各國在政治、社會福利和教育方面都積極展開改革運動。研究這種社會運動,必須了解人們如何動用他們的資源來爭取他們的認同。活動主義表現於女權的爭取者稱為女性活動主義;爭取地方組織權力者為地方分權活動主義。一九六○年代美國第一次出現校園學生反戰靜坐示威,法院雖然同意學校有權力執行教育法規,但也承認學生有發言權。這項新的解釋使反傳統的教育思潮,配合積極的學生運動而引起新的教育改革運動,形成學生活動主義、社團活動主義和地方教育活動主義。
  大眾對政治和經濟方面的公共政策發生興趣,不僅表示關切民意代表立法和社團壓力的問題,也是希望建立社會秩序的要求。理由是:(1)地方民意代表或特殊團體要求公共投資能符合其所代表大眾的利益;(2)大眾關心那些人受到較多的公共利益;(3)公共投資是否符合地方人民的價值觀;(4)地方優先和中央整體規劃的社會價值發生衝突。
  活動主義的增強和運作的方式可歸納為下列各項:
  1.社會需要愈大,團體代表愈顯得重要。
  2.愈能動用地方資源,團體代表的活動力愈強。
  3.愈能收集社會資訊,地方團體能力愈強。
  4.利益團體的動力愈大,政府愈要反應它的要求。
  5.政治權力愈需重組,改革愈趨劇烈。
  6.反對力量愈大,所代表的團體愈有權威。
  7.地方積極人士掌權則公共投資的方向愈有劇變。
  8.地方政府愈集權就愈少反應社會需要和減少衝突。
  9.地方政府愈獨立愈能產生自主的社會需要、政治動力和社會階層的衝突。
  10.地方政府愈有動力愈使政治現代化,愈能解決社會的衝突。
  11.創造新的社會秩序後,政治現代化和社會階層的衝突更形重要。
  價值觀的衝突是活動主義的動機,爭取公共資源是其手段,達成公共資源的合理分配是其目的。然而新的社會秩序產生不同的價值觀,影響資源的分配和政策的定向,又產生新的動力。活動主義是二十世紀初期進步主義的延伸,從教育哲學思想擴及社會政策和福利制度。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活動主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