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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英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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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olytechnic and College Funding Council, PCFC (U.K.) |
作者: | 楊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是英國政府依據〔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第一三二條規定新設的大學以外高等教育機構的經費補助單位,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正式成立,其組織架構與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類似。委員會由十五位委員組成,委員均由教育與科學部長聘任,並由其中一位委員擔任主席。十五位委員中應有六至九人為學術界代表,其人選由教育與科學部長在高等教育領域中就有經驗、聲望,且目前仍服務於高等教育學術界之人士中挑選之;其餘委員則由教育與科學部長從工商業界具實務經驗(含工商業、財務界或其他專業領域實務工作)之人士中挑選之。 依[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第一三二條之規定,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有責任向教育與科學部長提出建議,並應負責將來自教育與科學部長的經費,補助給多元技術學院、擴充教育學院以及其他由高等教育公會(Higher Education Corporation)經營管理的高等教育機構等單位,作為教學、研究、設備及硬體設施之用。而且同條第七款中亦規定,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有權依其認為最合適的項目及方式,將來自教育與科學部的經費提供給下列兩類對象:(1)多元技術學院及其他學院,從事教學與研究;(2)地方教育當局(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或其他人(other persons),以補助其(地方教育當局)所資助的機構辦理高等教育的相關課程或活動。 同樣的,依據[一九八八年教育改革法案〕第一三二條第八款之規定,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在補助各學院經費時,也應將各學院的希求列入考慮,尤其應避免造成各學院因獲其經費之補助而減少自行向外籌募經費之意圖。而各學院對所有獲補助之經費,其用途應受此委員會之監督及查核,並有向此委員會提供有關資訊之責。 此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也與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相同,在一九九二年英國〔擴充及高等教育法案〕公布後,即因英國政府有意廢除雙軌制高等教育制度,而於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同時遭到正式裁撤。自一九九三年四月一日起,伴隨多元技術學院的改組為大學,合併改由高等教育經費補助委員會(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簡稱HEFC)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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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多元技術學院及擴充教育學院經費補助委員會(英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