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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大學入學制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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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umerus Clausus (Germany) |
作者: | 嚴翼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按照﹝德國聯邦憲法﹞規定(第一章第十二條)人民在職業的選擇和所從事的職業,具有自由的權利,而且人格自由的發展也受到保障。在理論上,凡是有能力讀大學的學生,都不應該被排拒在大學門牆之外,但是大學的設備與能招收的名額有限,所以不得不採取限制措施。在限制時不得以社會需要的多寡作名額上的調整。 為了符合憲法上自由選擇職業的規定,並且避免聯考方式招生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各邦教育廳長於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日協議了一項甄選大學新生的標準:百分之六十新生名額分配給學校成績較優的學生,百分之四十分配給成績次優但是等待入學有若干時期的學生。 但是各邦學校高中畢業成績評分的標準不同,便會有不公平的現象發生,於是採取按各邦學校平均成績高低予以加分或減分的辦法(Das Bonus Malus System)。那就是按照全國的標準平均數值和各邦高中畢業生成績均數的差額分別予以修正。 在學生名額分配之前,對外國學生、社會情況特別值得同情的學生,以及攻讀另外一系的學生有大約為百分之八左右的保留名額,但這些名額的分配必須經過特別審查程序(Feststellungsvrerfahren)才能決定。對社會情況特殊學生的暫時優待辦法在作憲法上的考慮時,頗有爭議。 由於學生高中畢業的成績並不一定是將來大學肄業成績,乃至於未來事業成就可靠的預測根據,於是德國大學採取多元的甄選學生的辦法。尤其是熱門系科如醫學,牙醫和獸醫新生的甄選從一九八○年採取過渡的實驗辦法:百分之二十五為外國學生和特殊情況學生的保留名額,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二十按照高中畢業成績和智力測驗結果(各科系的比例略有差別),百分之十完全按照高中畢業成績,百分之二十按照等待時間的長短;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三按照成績高低級別抽籤,使成績高者獲得錄取機會較多的漏斗式的抽籤辦法。 德國大學這種甄選辦法的特色,旨在避免大學招生制度影響到中學的教學,並且不希望使優秀的人才都集中於一兩個科系,另外一方面也考慮到成績和人的因素和公平的原則。 最近二十年來德國漸漸重視以心理測驗甄選大學新生的方法,尤其是美國和其他文明先進國家的測驗題庫受到他們的重視,有時候也有心理測驗部分題庫和有關方法的發表。若干心理學家已對個人智力與行為因素與學業成就進行研究。從一九七四到一九七七年聯邦教育與科學部曾資助一些心理學家從事該項問題的研究,但尚未廣泛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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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德國大學入學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