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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意領域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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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ffective Domain |
作者: | 簡紅珠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情意領域涉及態度、價值與鑑賞,強調個人對於人、事、物的感覺、情緒、態度、興趣、鑑賞等方面的學習。克拉斯渥爾(David Krathwohl, 1964)等認為情意領域的特徵可從各種教材、人類經驗領域以及自我等方面來敘述,於是提出一個分類學(taxonomy),系統地將人類情意反應的類型加以分類。他們將情意教育目標所敘述的情感、思考方式、態度、價值等,分析為代表的行為成分,學生對情意領域的反應就代表教學結果產生的學習證據。這個領域根據個人將價值內化的程度,分為五個目標層次。 1.接受:是指對某種現象和刺激的知覺,進而選擇所要注意的刺激。此層次的目標包含有:(1)知覺;(2)接受的意願;(3)選擇的注意。例如學生從學習西方文化,而能知覺到其中的服飾、家具和建築之美。 2.反應:是指主動地注意,亦即積極的參與反應,但並不致力於信守或奉獻,包含:(1)沉默;(2)願意;(3)滿意;學生對某學科感興趣,即是反應的層次。如學生默然服從學校的服裝儀容規定以避免懲罰。 3.價值判斷:是指知覺到現象,事物,或行為中存在的價值,進而重視其價值,包含:(1)價值的接受;(2)價值的偏愛;(3)堅信。如學生能判斷核能的價值。 4.組織:是指將價值內化成自我的系統,包含:(1)價值概念的建立的利益;(2)價值體系的組織,如學生依照大眾福利的標準而非狹隘團體的利益,來權衡各種社會政策的良寙。 5.價值性格化:是指將組織層次的價值內化,成為個性的一部分,並升至人生哲學的層次,亦即理念。個人乃依其理念行事,包含:(1)一套一般的價值;(2)理念性格化,如學生依據倫理道德而規劃自己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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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情意領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