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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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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e Système Educatif en France |
作者: | 林貴美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法國的學校制度分三級: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與小學教育;中等教育,含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教育;高等教育,含長期教育與短期教育。 1.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在法國是免費教育,但非義務教育。原則上是接受年齡二至五歲的幼兒入學,目前其入學比率占百分之八十五以上(1992~1993學年)。四至五歲的幼童幾乎已全部入學。人數為二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三十八人。 法國學前教育近幾年來急速發展與一九八二年推行〔優先教育方案〕(Programme d'éducation Prioritaire)有關。為了消除地區文化與家庭社經地位造成之不平等,凡來自於社經地位與文化不利地區之幼兒均可提前及優先接受教育。 2.小學教育 接受六歲至十一歲的兒童,為免費的義務教育,共讀五年:第一年:準備級(Cycle Preparatoire, CP)。第二年:初級一(Cycle Elémentaire 1, CE1)。第三年:初級二(Cycle Elémentaire 2, CE2)。第四年:中級一(Cycle Moyen 1, CM1)。第五年:中級二(Cycle Moyen 2, CM2)。 原本小學共五年,按其年級分由低而高稱準備級(CP);初級一(CE1);初級二(CE2);中級一(CM1);中級二(CM2)。目前調整為三個階段,且每個階段均含二至三年不等的學程:(1)初學階段(cycle des apprentissages premiers):2~4或5歲;(2)基礎學習階段(cycle des apprentissages fondamentaux):5或6~7或8歲;幼稚園至小學;(3)深度學習階段(cycle des approfondissements)8或9~10或11歲。 每一個階段都有其必須達成的階段目標。各階段目標對學生程度之要求標準一致,達到階段預期標準則通過,未達標準則留級。唯留級只在階段之間才可能,即CE2與CM2結束時才可留級,年級與年級之間不可留級,留給學生較大的調適時間,及教師間充分的溝通,促進教學的銜接,可增加學習的成功率。 階段(cycle)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尊重個別學生之學習速度,用個別化的教學方法以協助學生獲得良好的學習,以減少學習失敗的產生。設置階段(cycle)學程之觀念係根據一九八四年〔華弗瑞報告〕(Rapport Favret),建議不要太注意年級的學習,最重要的要注意階段性的發展,讓學生在階段中的二至三年中有繼續學習之機會。 3.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初級中學,稱Collège;第二階段為高級中學,稱Lycée。高級中學又分一般高中(稱Lycée général)與技術高中(Lycée technique)及職業高中(稱Lycée professionnel)參見「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 4.高等教育 法國高等教育有著重短期知識技能之訓練及強調長期理論研究之分。高等教育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e Cycle)為一般大學教育與高等技術教育部分,修業二年。第二階段(2e Cycle)係研究所碩士班,共二年;第一階段為學士學位稱Licence及第二階段為碩士學位稱Maitrise。第三階段(3e Cycle)係攻讀高等研究文憑(D.E.A.)及博士學位部分。 (1)短期教育:短期教育屬大學教育的基礎訓練(formations initiales)者有三種:一種稱專業學院先修班(Classes Préparatoires aux Grandes Écoles, CPGE),另一種稱高等技師專科(Sections de Techniciens Supérieurs, STS);尚有一種為二年制的技術學院(Instituts Universitaires de Technologie, I.U.T.)。 (2)長期教育:高等教育中的長期教育係指從事高深學術、技能研究等較長的訓練或銜接過程的教育,包含獨立專業學院、一般大學與醫學院。長期教育包含高等教育之第一至第三階段之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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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法國學校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