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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資格(德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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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bitur (Germany) |
作者: | 嚴翼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高中畢業資格考試起源於一七八八年〔普魯士高中畢業考試辦法〕,但是到現在已有很大的改變。具有高中畢業資格的學生,即獲得直接進入大學進修的資格,但是要進入那一所大學的那一科系,卻要經過多特蒙德(Dortmund)大學新生分發中心的甄選。 德國學生經過四年的基礎學校和九年完全中學,一共十三年的學程,才有資格參加高中畢業成熟考試(Reifeprüfung)。關於高中學習的架構,聯邦與各邦廳長常設會議曾於一九七二年通過了一項重大的改革方案。多數邦的學校經過試驗階段於一九七七年以前實行了有計畫的選科制度,只有巴符邦在中年級階段仍然保持了舊制。 新制高中採取有彈性的選修科和必修科,基本科和加強科的制度。加強科上課的時間加倍,使學生有深入學習的可能。所以在高中畢業會考時,學生可以選兩門加強科,兩門基本科(Leistungskurse und Grundkurse)進行考試,其中一門基本科進行口試。經過二十年來實施結果,一般教育家都認為高中畢業考時必須讓學生在下面頭三個領域至少各選一科:(1)語言、文學、藝術領域,包括德語、外語、音樂、美術;(2)社會學科領域,包括歷史、社會、地理、哲學、經濟、心理、教育、勞動與經濟;(3)數理;(4)體育(必修);(5)宗教(各邦可自由決定取捨)。加強科計算成績時也加倍計算。 南部兩邦,巴揚和巴符邦考試的題目由各校老師擬定兩套,由教育主管當局選其中一套為考題;國文題目則全邦各學校一律化,由邦政府出題。學生考試的成績如果超過一定點數即獲得高中畢業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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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中畢業資格(德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