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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勝枚舉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shēng méi jǔ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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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不勝枚舉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關連字詞
相反詞: | 屈指可數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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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ù shēng méi jǔ |
解釋:
事物太多,不能一一舉出。如:「臺灣出產的水果不勝枚舉。」《官場現形記》第一九回:「他的人雖忠厚,要錢的本事有的。譬如欽差要這人八萬,拉達傳話出來,必說十萬;過道臺同人家講,必說十二萬;他倆已經各有二萬好賺了。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也作「不可枚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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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不勝枚舉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 ||||||||||
釋義: 勝,音ㄕㄥ,盡。枚,一個一個的。「不勝枚舉」指事物太多,不能一一舉出。#語本宋.王楙《野客叢書.卷三九.俗語有所自》。 △「不可勝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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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說明:
「不勝枚舉」原作「不可枚舉」。「枚」是計算物品的單位,相當於「個」,「枚舉」即是一個個地列舉出來。宋代王楙在《野客叢書》中,追溯一些俗語的可能來源。王楙舉出古書中的相關資料,類似的說法很多,實在無法一一舉出,也就是「不可枚舉」。後來「不勝枚舉」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事物太多,不能一一舉出。「不勝枚舉」較早的書證如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七.藝文志脫漏》:「而宋人撰述,不見於志者,又復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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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
事物太多,不能一一舉出。 使用類別 用在「數量繁多」的表述上。 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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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 近義成語 不可悉數、不可勝數 形音辨誤 枚,音ㄇㄟˊ。一個一個的。不可寫作「玫」。 同 「不勝枚舉」及「不可勝數」都有數量極多的意思。 異 「不勝枚舉」側重於無法一一列舉;「不可勝數」側重於無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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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源: #宋.王楙《野客叢書.卷三九.俗語有所自》(1)「積財千萬,不如薄藝隨身;教兒嬰孩,教婦初來」,見《顏氏家訓》;「生為人所咀嚼,死為人所懽快」,見左雄語;「舉頭三尺有神明」,見徐鉉語;「龍生龍,鳳生鳳」,見丹霞語;「對牛彈琴」、「作死馬醫」、「冷灰豆爆」皆見禪錄。似此等語,不可枚舉。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宋.蔡沈《書經集傳.卷五.無逸》。〔參考資料〕 宋.蔡沈《書經集傳.卷五.無逸》又下文周公言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及云者,因其先後次第而枚舉之辭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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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證:
01.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七.藝文志脫漏》:「而宋人撰述,不見於志者,又復不勝枚舉。」
02.清.葉廷琯《吹網錄.卷一.韋昭避諱改名》:「如后妃傳不本淑懿,高堂隆傳留其淑懿,以至太師、軍師、昭烈、昭獻、昭文、昭德之類,不勝枚舉。」
03.《官場現形記》第一九回:「他的人雖忠厚,要錢的本事有的。譬如:欽差要這人八萬,拉達傳話出來,必說十萬;過道臺同人家講,必說十二萬;他倆已經各有二萬好賺了。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04.清.梁章鉅《浪跡叢談.卷六.姚明山之誣》:「古近名士褒貶人物,筆之於書,彼此傳聞失實,使正人被誣,不勝枚舉。然無關大節猶可也,若妄肆譏評,則大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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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成語典_不勝枚舉 | |||||||||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