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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論美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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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崔光宙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表現論美學」就是主張藝術是感情表現的美學思想;此派美學思想根源於克羅齊(B. Croce, 1866~1952)的唯心主義美學,卻盛行於英國,代表人物有柯林伍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 1889~1943)和萊德(L.A. Reid)。 柯林伍德在一九三八年出版〔藝術原理〕(The Principles of Art)一書,主張藝術即是一種富於想像力的表現。因為美並非物理的事實,而是人的主動性精神創造,是內心想像和直覺的結果。至於藝術的表現在藝術家內心產生豐富的精神活動時便已完成,並不需要技巧。由此推論,藝術並非技術,而是藝術家內在感情的自我表現。 其次,柯林伍德又分析感情表現的不同形式,如果一個人咒罵:「你是個魔鬼!」他只是在發洩情緒,發洩情緒只是表現情感的原始形式,與藝術的表現活動不盡相同。藝術表現要透過藝術語言來表達情感,那是一種有意識的控制情感的表現方式,透過認知與想像的合作,恰到好處的表現出理想化的情感,才是審美的情感。 接著柯林伍德再分析藝術這種語言,不應是人云亦云的一般性語言,更不能是毫無新義的陳腔濫調,而應具有與眾不同的原創性風格;如此欣賞者才能透過藝術品這個媒介,了解創作者內心的想像世界。 最後柯林伍德又區分真正的藝術與宗教儀式、娛樂的差別。人類在宗教儀式活動中,有娛神的樂舞,有教堂寺廟的裝飾和演唱讚美詩,其目的都在激發宗教情操,而不像真正的藝術在表現自我情感。而娛樂在情感表現的方式上,缺乏真正藝術的嚴肅性,因此這兩種人類活動,都只能稱之為 「假藝術」(pseudo-arts)。 柯林伍德的美學思想繼承了西方觀念論美學的悠久傳統,並加以發揚光大,〔藝術原理〕一書更是二十世紀英國美學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但書中將藝術創作的動力,歸因於創作者個人的情感表現,卻將這個原本複雜的問題,處理得太過單純化。而他所說的藝術表現,只重在創作者的內在精神世界,忽略了外顯的技巧與過程,則與克羅齊的「直覺說」類似,容易墮入同樣的偏見。但整體而言,表現論美學不失為有中心思想,有完整系統的美學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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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表現論美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