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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代宗教說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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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崔光宙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育代宗教說」是民國六年(1917)蔡元培在北京神州學會演講的標題。在這篇演講中,蔡元培首先提示原始宗教在人類精神上具有知識、意志、感情三種作用。宗教的知識在解答「生自何來?死將何往?創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術?」等形上學的問題;宗教的意志作用在扭轉人類由生存慾望所發的利己之心,反對恃強凌弱、掠奪搶占,而倡利他主義;宗教的感情作用表現在儀式中的歌唱舞蹈與教堂神廟的雕刻彩繪,使感情昇華,精神愉悅。然而隨時代的演進,宗教的知識功能逐漸為科學或其他學術所取代,宗教的意志作用則為倫理道德所取代。而自文藝復興以後,音樂、美術、戲劇也逐漸有脫離宗教而獨立發展的趨勢,蔡元培甚至認為,美育附屬於宗教,「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養之作用,而轉以激刺感情」,導至宗教衝突和戰爭;唯美具有普遍性,「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寡樂樂不如與眾樂樂」,此「皆足以破人我之見,去利害得失之計較」。 美育與宗教皆具有感情陶養之作用,而美之普遍性較宗教的排他性更能培養人類高尚的情操,因此蔡元培提出「美育代宗教說」的主張。 近來宗教被詮釋為對宇宙人生的終極關懷,自有其無法取代的重要意義,然蔡元培所提揭美育之普遍性,仍是美育學術研究與實施相當值得重視的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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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美育代宗教說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