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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學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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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ree School |
作者: | 詹棟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由學校」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性質,分述如下: 1.丹麥的自由學校:丹麥教育家呂特根斯(Jacob Julius Heinrich Lütgens)在一八六四年的民眾高等學校運動中,建立自由學校;入學採自願的方式,政治色彩不濃厚;但是卻有年齡的限制,學生的年齡從十八至三十歲之間,每一班的學生人數以三十五人為準。這種學校在丹麥的成人教育中,頗具特色。 這種學校的財政比較困難,因為丹麥政府不太補助此類學校。其課程是兩年,共四個學期。與民眾高等學校相比較,特別的地方是有畢業考試,而民眾高等學校則沒有。 學生大部分來自斯勒斯維克(Schleswig)與霍爾斯坦(Holstein)兩個邦,而霍爾斯坦邦的學生比斯勒斯維克邦的學生多一倍。但來自農村的學生少,因為學費昂貴,學校又沒有獎學金,經濟情況不好者便無法就讀。 「自由學校」在課程方面,是不設農業課程,而改設德文課程,以加強對普魯士文化的了解。此外尚設有歷史、社會理論、自然科學等。 2.美國的自由學校:美國的自由學校是一種私立學校,有學生數量的限制,大部分設在商店、辦公室、農莊、住宅區的附近。學校規定教學年限、固定的課程、沒有考試、注重學生的遊戲、沒有強迫性、採自動的方式。 美國教育家林登費爾德(Frank Lindenfeld)認為一所自由學校是一個場所,在那兒組成了學生團體,可以包含有意義的教育:被肯定、互愛、自由地生長與發展,給予學生機會選課(在固定的課程中選)。這些選擇大部分可作為學校教育施為的取向。學校因為是私立的,所以要繳學費,學校的財務也是靠學費來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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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由學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